個人和企業在深圳新能源車補貼申請上有何不同
個人和企業在深圳新能源車補貼申請上,存在不少不同。
先說個人,個人消費者提前報廢或遷出名下“國Ⅳ”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普通小汽車,且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購置符合條件的新能源車,可申請補貼。
要辦理個人名下相關車輛報廢或遷出業務,使用更新指標,在深圳市行政區內購買新能源汽車并上粵 B 車牌,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所購車輛納入相關目錄,在深圳市經營納統的汽車經銷企業購買新車,發票開票日期在補貼期限內。
像一些區縣也有補貼,比如寶安區,6 月 16 日至 7 月 15 日,總金額 5000 萬元,不同價格區間車輛補貼額度不同。再比如福田區,自 6 月 16 日起,補貼 3000 萬元,按申請順序發放。還有南山區、龍崗區、羅湖區、龍華區、坪山區等都有不同補貼。
深圳市小汽車專項指標購買新能源電動汽車,10 - 20 萬元的車輛補貼 1 萬元/輛,20 萬元以上的車輛補貼 2 萬元/輛。申請補貼要在規定期限內完成,2022 年 5 月 23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申請,逾期無法享受。申請條件是個人消費者在深圳市購買并上粵 B 車牌的新能源小汽車,未被列入失信名單,所購車輛為納入目錄的純電動或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在指定經銷商處購買,購車合同、發票等材料符合時間要求。補貼申請通過線上系統完成,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企業方面,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車申請補貼,累計行駛里程須達到 3 萬公里(作業類專用車除外)。獲得深圳市地方財政補助的新能源車,兩年(含)內車輛牌照不得轉出。
純電動客車按電池系統能量密度、快充倍率和車輛長度給予補助。對取得深圳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營運許可的純電動貨車和專用車,按照中央單車購置補貼標準的 50%,以提供驅動動力的動力電池總儲電量為依據,采取分段超額累退方式給予補貼。
燃料電池乘用車 20 萬元/輛,燃料電池輕型客車、貨車 30 萬元/輛,燃料電池大中型客車、中重型貨車 50 萬元/輛。給予充電設施建設補貼,直流充電設備 600 元/千瓦,交流充電設備 300 元/千瓦。對于在深圳市備案銷售新能源車的企業,本地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和動力電池回收再利用企業建立動力電池回收體系的,分類給予動力電池回收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