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上牌對車輛年限有什么限制?
二手車上牌對車輛年限的限制因車型不同而有所區別。
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的轎車、客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無過戶年限限制;9座以上非營運的載客汽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20年。
微型貨車總質量在1.8噸以下,車長在3.5米以下,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8年;微型貨車總質量在1.8噸以上,車長在3.5米以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15年;重、中、輕型貨車,總質量1.8噸以上微型貨車、專項作業車、半掛牽引車、半掛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15年;全掛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12年。
租賃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15年。
出租客運方面,微小型載客汽車,排氣量小于1升的,出租客運或2001年3月以后出租營轉非的,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6年;中、小型載客汽車,排氣量大于1升(含1升)的出租客運或2001年3月以后出租營轉非的,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8年;大型載客汽車(20座以上),出租客運、出租營轉非,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12年。
農用運輸車中,三輪農用運輸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9年;四輪農用運輸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12年。
側三輪摩托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為11年。
此外,距離報廢期限1年以內的車輛不辦理二手車上牌手續。一般情況下,二手車報廢不受年限限制,只受公里數限制,行駛60萬公里的車輛強制報廢。
二手車過戶后,應在三十天內必須上牌照。
濟南二手車準入標準要求尾氣排放達國四標準,外地車輛如果要落戶濟南,需先到車管所指定地點上線檢測尾氣,達標后才可以落戶掛牌。
保留原號需要車主擁有原機動車且使用原號牌號碼1年以上,在辦理機動車遷出、共同所有人變更、轉讓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2年內提出申請,且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自2019年6月1日起,原車輛注銷、外遷或者轉移過戶后,該車輛使用的車牌號碼保留時限由原來的1年延長至兩年。
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機動車,將登記的機動車所人姓名變更為另一方姓名,婚姻關系存續期滿一年且經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的,可以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原先辦理過保留原號牌號碼或號牌號碼互換的,再次申請時,機動車號牌號碼需要在原車名下再次使用1年(含1年)以上,方可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