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新三包法如何界定汽車質量問題?
汽車新三包法對汽車質量問題的界定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質量問題指家用汽車產品質量不符合法律、法規、強制性國家標準以及企業明示采用的標準或者明示的質量狀況,或者存在影響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形。質量問題范圍廣泛,包括安全性和非安全性、系統性和個別性問題。前提是這些問題由產品設計或制造等因素導致,與消費者不當使用無關。
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指家用汽車產品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致使無法安全使用的質量問題,包括安全裝置不能起到應有的保護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險的情形。判斷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應以具備正常駕駛水平和技能的駕駛員為評判標準,參考車輛在日常使用中的主要場景,評估駕駛員對車輛的控制能力及故障可能導致的后果。
新三包法明確了一些責任和情形。比如,三包起始日自交付之日起計算。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 7 日內,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主要零部件的,消費者可選擇更換或退貨。銷售者應當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 60 日內或者行駛里程 3000 公里之內,因質量問題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泄漏或者動力蓄電池起火的,消費者也可選擇更換或退貨,銷售者應當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此外,新三包法還明確了新能源汽車的核心零部件范圍,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列為與燃油汽車發動機、變速器并列的、能夠導致退換貨的車輛核心部件。
三包原因退換貨造成的損失有賠償,包括車輛登記費用、銷售者收取的扣除相應折舊后的加裝、裝飾費用、銷售者向消費者收取的相關服務費用。
經營者不得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對家用汽車產品維護、保養的企業,并將其作為拒絕承擔三包責任的理由。
但也有一些情形可以免除經營者對質量問題承擔的三包責任。比如消費者購買時已經被書面告知家用汽車產品存在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瑕疵;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或者三包憑證要求,使用、維護、保養家用汽車產品而造成的損壞;使用說明書明示不得對家用汽車產品進行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仍然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的損壞;發生質量問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而造成的損壞;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但經營者必須能夠提供證據證明相關質量問題是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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