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車輛搖號查詢結果如何申訴?
在北京,如果對車輛搖號查詢結果有異議,是可以申訴的。
每年 8 月 1 日至 10 月 8 日提交的配置指標申請和京牌小客車變更或轉(zhuǎn)移登記申請,資格審核結果于當年 11 月 9 日公布。申請人可登錄網(wǎng)站賬戶在申請表中查看或前往各區(qū)政府設置的對外辦公窗口查詢。對結果有異議的,要在當年 11 月 23 日前,根據(jù)申請表中的復核提示,按審核單位設置的復核流程向?qū)徍藛挝惶岢鰪秃松暾垼鄳獙徍藛挝挥诋斈?12 月 24 日前反饋復核結果。
1 月 1 日至 3 月 8 日提交的申請,指標管理機構于 3 月 9 日歸集發(fā)送至相關部門進行審核,相關部門應當于 4 月 8 日前反饋審核結果,可在指定網(wǎng)站或各區(qū)政府設置的對外辦公窗口查詢。不管是“個人申請者”還是“家庭申請者”,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都應當于 4 月 23 日前提出復核申請,相應審核單位應當于 5 月 24 日前反饋復核結果。
上半年個人和單位的資格審核結果于 4 月 8 日公布,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復核申請期為 4 月 9 日至 4 月 23 日。
個人資格審核不通過的,可以打開不通過人員的申請表,查看本市相關審核部門給出的“審核失敗原因”,并查看申請復核的具體方式。申請單位審核不通過的,也可以打開配置指標申請表查看。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根據(jù)不通過原因,在復核申請期限內(nèi)向相關審核部門提出復核申請,復核方式及流程可查看“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diào)控管理信息系統(tǒng)”首頁“辦事專欄”的《復核流程說明》。
需要注意的是,復核工作是對審核不通過的信息再次核對,若審核不通過是因申請人信息填報錯誤,應于之后的申報期內(nèi)修改申請后提交,不可提出復核申請。另外,申請人提出復核申請但復核不通過的,不可再次提出復核申請,如需繼續(xù)申請指標,應當重新申請。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但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提出復核申請的,視為放棄復核,如需繼續(xù)申請指標,應當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