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復議申請書怎么寫?交通事故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
2024-10-11 11:50:07
作者:資訊小編
眾所周知,發生交通事故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根據對事故現場的勘查、鑒定,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交警出具的責任書有異議的,也可以在收到責任書后3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對交通事故的認定和審查作了如下規定: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認定書后3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上一級交警部門收到復核申請后,應當在5日內作出受理決定,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復核結論。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復核的,在復核中間時間,當事人不能走訴訟程序,否則復核程序終止。
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填寫復審申請書時,應當說明理由,注明責任書劃分不當的地方,并提供主要的相關證據。
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填寫《交通事故行政復議申請書》時,應當先注明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基本信息,然后說明申請事項。申請的是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請求。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議時,必須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格式必須正確。申請表內容真實有效,不能有虛假信息。下圖是交通事故行政復議申請書的范本。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交警部門依據有關交通法律法規,對當事人是否有違法行為以及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作出定性和定量判斷時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般交警部門應當在勘驗、檢查交通事故現場之日起10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自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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