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輕微刮擦如何處理 哪些交通事故必須報警處理
1.交通事故中輕微擦傷如何處理?
1.及時簽訂協議,48小時內索賠。
如果發生輕微的扭打事故,最好的處理方式是雙方協商確定責任,然后拿相機或手機拍攝事故現場。然后由責任方與投保的保險公司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由各方簽字確認。帶著協議和相關證據,他們會在48小時內到快速理賠中心進行理賠。超過規定期限或者當事人自行前往索賠的,不予受理。
2.把相機、粉筆、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隨車帶走。
為了應對可能發生的交通事故,車主最好在車上帶好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粉筆和相機。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可以用粉筆標出停車位置,然后盡快將車移開,避免堵塞交通。
對事故原因和責任有爭議時,要對現場進行標記,將車移至應急車道等安全區域等待交警處理。雙方在固定機動車停放位置時,可用粉筆在車輛各車輪中心位置畫出與地面垂直的T型線。如果是多輪車,只能標注前后四個車輪位置。此外,車主還需要用相機或手機拍攝事故現場。除了擦碰部分,他們還需要拍攝事故前后等不同角度的全景照片,既可用于法律糾紛,也可用于保險理賠。《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可以向交警、保險公司索取,也可以從當地交管局網站下載。
3.快速理賠的條件
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遇到無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機動車能夠自行移動,車輛損失金額在2萬以下的,當事人可以快速進行保險理賠。如果要快速理賠,還要滿足不與水、電、通訊、道路交通等公共設施發生碰撞的條件。,且雙方車輛手續齊全。
二、哪些交通事故必須由警察處理?
下列情況下的交通事故必須立即報警:
1.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2.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3.駕駛人飲酒或者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的;
4.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原因有爭議的;
5.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
6.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其他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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