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賠償的比例是多少
1.交通事故賠償中有哪些項目?
(1)醫療費用:按照醫院治療委托人交通事故創傷所必需的費用計算,有據可依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必要的治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誤工費減去固定收入計算;收入超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沒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有行業平均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護理人員在傷者住院期間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沒有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和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傷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歲,最低不少于10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交通事故賠償比例是多少?
(1)當事人對所有原因負有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二)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當事人因相同原因負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當事人因次要原因造成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第三者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超過第三者保險限額的部分,由全因負責的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損失的100%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或者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在承擔自身全部損失后,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賠償比例:
(一)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70%的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因相同原因負全部責任的,承擔非機動車、行人5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方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承擔非機動車、行人方30%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一方無故有責任的,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20%的賠償責任。
未辦理第三者保險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非機動車、行人沒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損失的100%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或者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在承擔自身全部損失后,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賠償比例:
(一)在高速公路、快速路等封閉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50%的賠償責任。
(2)在其他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60%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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