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 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程序
一、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沒有人希望發生交通事故。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交通事故經常發生在我們的生活周圍,主要是因為我們的車輛數量越來越多,司機和行人沒有按照交通法律法規進行道路交通。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對雙方來說都是非常痛苦的。發生交通事故后,我們應該遵循什么樣的程序?
1.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為搶救受傷人員而改變現場時,應標明位置。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給予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立即離開現場的,應當及時向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
確定事故的傷亡程度和財產損失,一般情況下,未造成重大人員和財產損失的輕微交通事故,最好通過雙方協商解決,這樣程序更簡單。如果協商不成,就要報警,進行保險報警。需要等交警來處理。需要注意的是,未談妥的交通事故現場應保持完好,不得破壞,等待交警現場的痕跡檢測。確定雙方的責任劃分。
2、造成人員傷亡要抓緊時間報警和撥打急救電話,保持現場。同時要報警,趕緊救人。一般交警能當場處理的,就能當場認定事故。如果雙方都要求調整,交警可以調整損害賠償。但是,一次嚴重的交通事故,不是馬上就能調整好的,需要時間,尤其是對傷員來說。有重大的財產損失。
3.交通事故發生后車輛逃逸的,事故現場的目擊者和其他知情人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報告。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警后,會在相應的時間內為您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雙方可以選擇調整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還是要提醒司機朋友們,注意交通安全,自己的人身安全,他人的人身安全。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出交通警察趕赴現場,首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二、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程序
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財產損失較小的交通事故。
除特別提示(1)、(2)規定的交通事故外,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填寫協議自行解決,并立即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報案。
遇到符合特別提示規定條件的交通事故,報警,標記車輛輪胎位置,拍照。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等待交警到場處理。
遇有符合“特別提示”二規定條件的交通事故,報警,保護現場,等待交警在現場處理。
扣留車輛,檢查鑒定,收集證據,依法處理
現場應疏散而未疏散的,或者交警責令其疏散而拒不疏散的,交警將強制拆除,并依法處罰。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分別決定,共同執行。
如果損失在2000元以內,自己協商。
損失超過2000元,交警可以出具事故認定書。
交警出具了事故證明。
如不需要保險理賠,則現場協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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