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第三者如何認定
1.交通事故中的第三方是什么?
一般來說,除單方交通事故外,交通事故都是由雙方或多方之間的碰撞、碾壓、刮擦、側翻等事故造成的。
但在交通事故中,還有一種情況,沒有發生碰撞、碾壓、刮擦、側翻,甚至違章,但也是交通事故的直接或間接原因(暫稱為第三方因素)。
由于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因素的“隱蔽性”,往往被忽視,因此很容易逃避責任,甚至根據現行的相關法律規定,無法追究其責任。目前,隨著道路狀況的復雜化,由第三者引起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因此有必要引起人們的重視。
二、交通事故第三人如何認定?
根據交通事故中第三人因素的不同表現形式,可以分為惡意第三人因素和善意第三人因素。
(1)惡意第三方因素在造成交通事故的過程中往往表現出“主動性”。
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在一些愛搞惡作劇的交通參與者身上。比如有的司機開車時故意濺泥帶石,“攻擊”他人,縣里甚至故意強制其他車輛或行人轉彎,造成交通事故。因此,惡意第三方因素往往伴隨違法行為發生,但也存在違法行為難以認定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遇有本條例未規定的情形,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某縣交警大隊曾受理過這樣一起交通事故:正常行駛時,大掛車駕駛員趙某在一輛藍色皮卡車超車時,強行將大掛車打向右側,使趙某不得不右轉避讓。結果趙把大拖車開到人行道上,把正常行走的母子二人撞成重傷。在這起事故中,藍色皮卡車在超車時向右轉應視為違法行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它并沒有和大拖車相撞,刮傷,逃過一劫。縣交警大隊在處理事故時,并未將事故作為逃逸事故處理,認定趙負全責。
又如,女教師李駕駛助力車行駛到路面有污水的路段時,為躲避恰巧經過此處的桑塔納(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轎車濺起的污水,向右轉彎,結果與正常行駛的兩輪摩托車相撞。在這起事故中,女教師李負全責。桑塔納轎車沒有與助力車相撞,難以認定其違法行為。根據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很難認定其責任。事實上,桑塔納司機潑污水的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主觀惡意,因為他們應當預見到自己潑污水的行為會妨礙其他路人的安全,應當采取繞行或者等待其他路人等措施。
(2)善意第三方因素沒有惡意第三方因素明顯,由其誘發的交通事故也相對較少,但不一定是輕微事故。
善意第三人因素,其行為人往往在不知情、無意中影響了他人的交通安全,不存在違法行為。
由善意的第三方因素造成的交通事故,往往發生在一些駕駛技術不熟練,對突發事件適應能力差的駕駛員身上。
有這樣一個案例:開車不到兩年的李開著大貨車到一個拐彎處時,一位正常在路邊行走的老農把鋤頭扛在肩上。誰知老農鋤頭的影子剛在大貨車擋風玻璃上一閃,就把李嚇了一跳,以至于飛馳(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的大貨車瞬間失控,撞上了左邊的行道樹。李受重傷,大貨車嚴重受損。在這起事故中,老農抬手扛鋤頭沒有過錯,也不需要用道德標準來譴責,但這一行為實際上成為了事故的原因。
第三人因素,尤其是具有違法行為的第三人因素,雖然其行為人本身并未直接參與事故,但卻成為一些交通事故的罪魁(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禍首。所以要重視第三者造成的危害,消除這種交通安全隱患。要提高駕駛員的素質,培養其高超的駕駛技術、穩定的心理和高度負責的職業道德,提高應對突發情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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