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精神賠償金怎樣賠償 計算原則是什么
1.交通事故精神賠償怎么賠償?
在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之前,首先要了解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獲得精神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認定若干問題的解釋》將精神損害分為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和其他精神損害賠償金三種形式。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法院在處理侵犯生命健康權的賠償案件時,精神損害賠償通常以“從嚴”為原則。交通事故往往給傷者帶來巨大的精神傷害,車主向傷者支付一定的精神損害賠償是合理的。但這部分精神損害賠償只能由車主自己支付,因為這個費用不在保險公司的賠付范圍內。
一般來說,在交通事故引發的民事訴訟中,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認定若干問題的解釋》,只有在受害人傷殘甚至死亡的情況下,才能獲得相應的賠償金額。所以交通事故中受重傷的受害人,出院后應該去專門的傷殘鑒定部門進行鑒定。傷殘的,受害人本人或者依法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可以請求賠償因傷殘造成的精神損害。
二、精神損害賠償的計算原則
1.參考規則。在確定精神利益中財產利益損失的數額時,可以參照其他標準確定賠償數額。一是參考受害人在侵權期間可得利益的損失數額。當商業組織的人受到侵害時,可獲得的利益的損失是顯而易見的,也是容易計算的。這種損失實際上是受害人在侵權期間所遭受的財產上的無利益。二是指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取得的財產利益的數額。侵權人因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利益屬于非法所得,可以視為受害人所遭受的損失。賠償數額可以通過計算侵權人在侵權期間的違法所得來確定。第三,參考某些人格權轉讓和使用的一般費用標準。在肖像權、姓名權的轉讓和使用中,可以約定一定的使用費。對此,有約定提成金額標準的,按照其約定標準計算;沒有約定標準的,參照類似提成費的一般標準確定賠償金額。
2.預算估算規則。純精神利益賠償和精神痛苦撫慰金賠償,適用概算規則。法官將案件分為四個因素:加害人過錯的嚴重程度、被害人精神利益受到侵害的后果和精神痛苦的程度、雙方的經濟承受能力、被害人的經濟地位和資格。前三個因素是最重要的。計算時,首先根據當地精神損害賠償的一般限額,分為低、中、高三個檔次,根據前三個重要因素,適用哪個檔次;然后根據其他因素,在這個檔次的范圍內上下浮動,最終確定具體的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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