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如何確定 交通事故賠償所需資料
1.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如何確定?
(一)被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選擇
賠償項目一般按照被訴法院所在地的標準計算。權利人可以在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或者居住地選擇有利于自己賠償的被訴法院。
(2)賠償權利人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標準的選擇
賠償項目一般按照被訴法院所在地的標準計算。但是,受害人或者賠償權利人(包括被撫養人)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被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傷殘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公民的住所是指他的住所。住所的確定在訴訟中具有重要意義。它是決定審判管轄的依據,也是訴訟文書的送達地。
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戶籍所在地至起訴時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公民從居住地遷出后至遷入地前沒有經常居住地的,仍以原居住地為居住地。
二。交通事故賠償所需信息
(1)證明原、被告主體資格的證據
1.原告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等身份證明資料。
2.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明等主體登記資料。
3.原告在爭議法律事實發生后變更名稱的,應當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4.當事人是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死者家屬的,應當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和繼承人的基本信息。
5.提交事故車輛所有人、實際控制人、駕駛人的證明及相關關系證明。
6.提供受損車輛所有人、實際控制人、駕駛人的證明及其關系證明。
(二)證明雙方有交通事故等證據證明索賠。
1、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應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通事故處理、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或調解終結事故等證明材料。
2、法醫鑒定材料、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或傷殘再評定。
3.如屬人身傷害,提交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出院證明、轉院證明。醫療費發票、工傷職工工資、護理人員工資、殘疾人用具價格、提供者基本信息、交通住宿費發票等。
4.如有財務損失,提交財務損失評估報告和維修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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