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 哪些情形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情況
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的8種情況: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者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無責任,駕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涉嫌醉駕、無證駕駛,報案后未盡到現場等待處理義務,離開事故現場后棄車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至醫院,但未報案,無故離開醫院;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至醫院,但給傷者或其家屬留下虛假姓名、地址、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
6.交通事故當事人在調查期間逃逸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不承認發生過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對該交通事故應當知情的;
8.協商未達成一致或者協商不成支付的補償費明顯不足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
二、什么情況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
交管部門對不構成肇事逃逸行(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為做出了規定:
1.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對事故事實沒有爭議。在他們離開現場協商達成一致,并留下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報案;
2.為及時搶救受傷人員,交通事故當事人在表明車輛和受傷人員位置并及時報案后駛離現場;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至醫院后,因籌集傷者醫療費用確需暫時離開醫院,并經傷者或其家屬同意,留下真實信息,在約定時間內返回;
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等原因離開現場,未及時報案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逃離現場,有證據證明不知道或者找不到事故發生地的;
建議:如何處理交通事故,如何保護自己。
一、交通事故如何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一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也就是說,當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時,無論損失大小,是否造成人身傷害,首先要做的就是停車并保護現場。然后根據損失的大小確定下一步該怎么做。二。交通事故中如何保護自己的安全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該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自己的安全,否則可能會導致連環悲劇之類的事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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