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停車告知單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什么
2024-10-28 17:50:06
作者:資訊小編
現在很多人都買了車用來代步,但是車位相對稀缺。有的車主臨時停車回來,發現車窗上貼著違法停車告知單。有的車主還仔細看通知的內容。違法停車告知單違反了,車主們也想知道什么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這里有一個外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56條:
機動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地方。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輛;但是,根據本法第三十三條劃定的停車位除外。道路臨時停車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33條的規定如下:
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建筑、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筑等。應配建或增建停車場;停車位不足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投入使用的停車場不得擅自停用或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圍內,政府有關部門可以在不影響行人和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劃定停車泊位。
也就是說,車主不在指定地點停放車輛,臨時停放時,車主車輛可能會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那么交警發現了自然會處罰車主。
對于車主違法停車,交警做出的處罰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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