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動車頭盔新規(guī)定
2024-12-10 12:50:04
作者:資訊小編
新《上海市非機動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5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規(guī)章騎電動自行車必須要佩戴安全頭盔,為了凸顯管理條例執(zhí)行的力度,相應處罰也是非常嚴苛的。根據規(guī)章,駕駛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電動)輪椅車上道路行駛,除遵守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guī)章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章:,(一)駕駛人年滿十六周歲;,(二)不得超過國家規(guī)章的最高時速;,(三)在夜間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開啟照明裝置;,(四)不得連續(xù)多次、長時間鳴喇叭;,(五)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佩戴安全頭盔;,(六)非下肢殘疾人員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電動)輪椅車。其中第五項就明確規(guī)章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佩戴安全頭盔”。法律依據:《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駕駛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電動)輪椅車上道路行駛,除遵守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guī)章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章:
(一)駕駛人年滿十六周歲;
(二)不得超過國家規(guī)章的最高時速;
(三)在夜間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開啟照明裝置;
(四)不得連續(xù)多次、長時間鳴喇叭;
(五)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佩戴安全頭盔;
(六)非下肢殘疾人員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電動)輪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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