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選號牌并不一定要求車主本人親自辦理。只要有車主的身份證及復印件,他人也可以代為辦理。
在自主編排車輛號牌號碼時,號牌式樣仍然沿用現行號牌式樣(“92”式機動車號牌),號牌號碼共7位,前2位是省市簡稱和發牌機關代號。在選擇后5位時,可以由機動車所有人自由選取,具體的編碼規則為:前4位必須有1位且只能有1位是英文字母(但I和0不能使用),英文字母位置可以在4位中自由選擇,其它3位是數字。
另外,在選擇字母時,需注意郊區號牌的車輛所選字母只能在“N”到“Z”中選擇。(“A”至“M”已經在以前的號牌系統中使用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