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b id="3enyw"><ol id="3enyw"></ol></sub>
      <sub id="3enyw"><ol id="3enyw"><nobr id="3enyw"></nobr></ol></sub>

    1. <sub id="3enyw"></sub>
    2. 呼吁立法保障車主權益 搭人車禍不是我的錯

      2014-09-22 00:15:41 作者:林錫希
      1國內外法律對此類事件的不同規定回頂部

        【太平洋汽車網 用車頻道】最近發生的一起交通事故糾紛一瞬間引起廣大車主的熱議,車主與朋友一同自駕游出行遭遇車禍并導致朋友癱瘓;而車主在被朋友起訴后卻最終被判賠償近120萬元。究竟好心搭載朋友的車主為何需要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呢?法院判罰100多萬元的法律依據又是什么?車險又能否幫到忙?

      呼吁立法保障車主權益 搭人車禍不是我的錯體驗讀圖模式

      ● 事件回顧

        我們先來看看新聞關于這起事件的報道:

      【出游搭乘好友出車禍被判賠上百萬】

        2012年春節期間,成都楊女士與朋友劉先生兩家人一起約好往云南騰沖旅行,由于擔心路不好走,朋友希望開坐楊女士的越野車出行,并且一行人只有楊女士的車技較好,于是一路上就由楊女士充當司機的角色。 

      呼吁立法保障車主權益 搭人車禍不是我的錯

        本以為一路上會就這么愉快的玩下去,然而沒想到的是在高速路上卻出現了意外。也許是開了一路的車楊女士的精神狀態有所下降,在一邊開車一邊開天窗時分了神發生了意外,車子偏離車道撞上了路邊的隔離帶,最終導致后排座位上的3名乘客不同程度受傷,其中劉先生不幸癱瘓。

      呼吁立法保障車主權益 搭人車禍不是我的錯

        然而這事到這還沒完,在事故發生之初,兩家人還保持著朋友關系,楊女士經常熬湯送到醫院去。直到劉先生因為傷情惡化需要轉院做手術時,劉先生家人開始讓楊女士不用送湯過來了,原來是劉先生一家將楊女士給起訴了,索賠兩百多萬。

        讓人沒有想到的是法院最后判楊女士需賠償鄭先生110多萬元。根據交警大隊的認定,楊女士在此次交通事故應負主要責任;在造成傷殘后果中,由于劉先生自身患有強直性脊柱炎,任何一個骨折都容易導致其癱瘓;因此在此次造成傷殘后果中,楊女士的參與度為70%,其相應賠償費用應按照70%進行支付。法院最終判決,楊女士賠償劉先生包括治療費、護理費等各項費用117.9萬余元

      ● 國內法律對于此類事件沒有明確規定

        看完楊女士的遭遇,想必很多人已經開始對于劉先生一家的做法感到可恥。但感性過后,不妨讓我們回歸理性,分析下從楊女士的經歷我們可以得到什么。我們先來看看法律上對于這類無償搭乘朋友或者其它乘客有沒有哪些規定。

      呼吁立法保障車主權益 搭人車禍不是我的錯

        在我國法律上有這么一個術語--好意同乘。“好意同乘”是指搭乘人經非營運性機動車的保有人或駕駛人的邀請或允許后無償搭乘的行為。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搭順風車”。

      呼吁立法保障車主權益 搭人車禍不是我的錯

        好意同乘具備以下特征:1、搭乘的是非營運性機動車輛;2、非營運性機動車的保有人、搭乘人各為自己的目的;3、順路搭車;4、無償搭乘 ;5、經非營運性機動車的保有人或駕駛人同意,包括邀請和允許。(百度百科)

      呼吁立法保障車主權益 搭人車禍不是我的錯

        楊女士的事件明顯符合好意同乘的幾個特征:非營運車輛、順路搭車、無償搭乘、得到車輛保有人(駕駛人)同意。既然楊女士的事件屬于好意同乘,那么發生了事故以后,一旦鄭先生家人提出訴訟,也要按照好意同乘的法律規定來判決。

        我們再來看看法律方面對好意同乘過程中發生的造成人身、財產安全的意外是怎么規定的。律師表示,由于好意同乘中搭乘人與駕駛者并不構成合同關系,因此,好意同乘造成損害搭乘人不能主張違約損害賠償,只能主張侵權損害賠償。也就是說,在好意同乘過程中發生的意外,法律是沒有一個標準責任認定,只能根據交通責任的認定,再按照相應的民事責任來進行判罰

      呼吁立法保障車主權益 搭人車禍不是我的錯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雖然鄭先生是無償搭乘楊女士的車輛,盡管他們之間不構成客運合同關系,但搭乘者仍有義務將乘車人安全送抵目的地,在行駛過程中也應盡謹慎注意義務,否則仍會產生債法上的法律后果。

        該事故中,楊女士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具體的賠償份額要根據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而定。在這起事故中楊女士負主要責任,由于劉先生自身一直患有強直性脊柱炎,任何一個骨折都容易導致其癱瘓,因次最終判決楊女士在此次事故中需要承擔70%的責任,相應賠償費用應按照70%進行支付。

      ● 國外法律對此類事件的責任劃分

        實際上,在國外是非常鼓勵大家拼車出行,對于一些資源缺乏的國家,拼車出行可以節省很多公共資源。但對于像楊女士所遭遇到的事故,國外又有哪些可以起到保障車主利益的法律法規呢?

      呼吁立法保障車主權益 搭人車禍不是我的錯

        在國外英美法等國的法律系統上有“自愿承擔風險”的概念。“自愿承擔風險”是指在事先明知某種危險的存在仍明確地表明或以自己地行為表明自愿承擔危險,當危險變成現實損害時,自己承擔損害的后果

        “自愿承擔風險”可以分為“明示型自愿承擔風險”和“默示型自愿承擔風險”兩種類型。明示型是指在損害發生前,明知有風險的存在,原告明確向被告表示自愿承擔風險。例如參加拳擊比賽、汽車比賽等。默示型是指在原告明知有風險存在的情況下,通過自身行為默認自身承擔風險

      呼吁立法保障車主權益 搭人車禍不是我的錯

        按照上面的定義,本文中楊女士的事例則屬于“默示型自愿承擔風險”。在公路、高速路上開車,本身就存在有一定的風險,鄭先生一家無償搭乘楊女士的車輛,間接的可以說明其已經意識到了風險的存在,并默認自愿面對和承擔風險。


       

      如果您想閱讀更多相關的信息,請點擊以下圖片: 

      用車頻道

      解讀車險(13) 第三者責任險你知多少?

      2我們呼吁完善法規給予車主更多保障回頂部

      ● 車險可以幫到楊女士嗎?

        從以上我國法律角度來分析,楊女士似乎是逃脫不了法律責任、賠償金額的了,那么汽車保險又能否幫得到她呢?打開太平洋汽車網用車寶典解讀車險》系列文章,發現唯一可以幫到楊女士的只有車上人員責任險(點擊查看)一個險種而已。

      呼吁立法保障車主權益 搭人車禍不是我的錯

        車上人員責任險是指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車上人員遭受人身傷亡,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呼吁立法保障車主權益 搭人車禍不是我的錯

        目前大多數保險公司對于車上人員責任險有1萬、2萬、5萬和10萬幾種不同的保額,假如保險人將各種不計免賠險也都全買了,最高也才能賠償10萬元。相比楊女士117.9萬余元的賠償金,實在只是冰山一角而已。而實際上楊女士也只買了1萬元的保額,保險公司最高保險也僅僅賠償1萬元,其中還不包括扣除不計免賠的部分。

      ● 呼吁完善國內法律系統 減免駕駛人法律責任

        從上面的分析我們知道,目前國內法律僅僅是對駕駛人做出了相應的規范條例,對于搭乘人并沒有相應的規定。小時候我們被灌輸的就是“助人為快樂之本”,然而楊女士的遭遇卻恰恰相反,助人卻最終助出差點傾家蕩產的后果。

      呼吁立法保障車主權益 搭人車禍不是我的錯

        不是筆者崇洋媚外,但對比目前英美法等國的法律系統,不得不說國內不完善的法律系統不斷的磨滅著車主的熱心。開車在外本來就存在著一定的風險,誰也不能保證不出意外,否則也就不會有那么多保險公司的存在;而搭乘人在搭乘前也應該能意識到風險的存在,然而一旦出現意外,卻還需要好心助人的車主來承擔責任,我們完全覺得不合理。

      呼吁立法保障車主權益 搭人車禍不是我的錯

      呼吁立法保障車主權益 搭人車禍不是我的錯

        隨著國內私家車的不斷增多,三五好友假期結伴同行自駕游(好意同乘)也越來越多,在此期間可能發生意外的概率也越來越大。在此我們呼吁能夠完善國內的法律系統,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減免駕駛人在好意搭乘他人的過程中發生意外后所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搭乘人在搭乘之前就應該意識到搭乘過程中存在的風險,搭乘就意味著搭乘人默認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那么一旦出現意外就不應該由好心助人的駕駛人來承擔。

      ● 呼吁提高保險保額 減輕駕駛人賠償力度

        目前編輯部的大多數小伙伴的第三者險(不知什么是第三者險的戳這里)買的都是100萬最高保額,為的是萬一發生事故可以最大的將賠償力度轉移給保險公司。然而目前的車上人員責任險大多數最高保額只有10萬元,一旦發生意外是遠遠不夠賠償的。

      呼吁立法保障車主權益 搭人車禍不是我的錯

        跟朋友一起出游或者是好心搭載別人時,駕駛人要承擔著非常大的法律責任風險;而保險最高只有10萬元的保額,一旦發生意外涉及到生命安全,遠遠不夠賠償。因此我們呼吁保險公司能通過提高保險保額來減輕駕駛人的賠償力度

      呼吁立法保障車主權益 搭人車禍不是我的錯

        每一位買車的駕駛人并非個個家財萬貫,國內廣大車主中不乏是拿出多年積蓄才買了汽車的人。而如果在平時用車過程中沒有保險作為強大的后盾,相信有很多車主會因此賠得傾家蕩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追尾豪車(戳這里),輕則幾萬,重則幾十萬,這也是為什么編輯部多數小伙伴第三者險都買了100萬最高保額的原因。在目前國內法律對于搭乘好友不慎發生意外時的責任劃分還沒有一個明確規定的前提下,提高保險保額是對廣大車主的一個最好的保障。

      ● 總結

        目前國內在對于“好意同乘”過程中發生意外時駕駛者與乘客之間的責任劃分上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只能按照民事訴訟來裁決。而在這樣的判決基礎上,好意搭乘別人的駕駛人往往處于劣勢,需要承擔巨大的法律責任,這也難怪會有網友得出“誰開車誰傻逼”的評論。我們在此呼吁能夠通過完善法律或者提高保險保額來給予廣大車主更多的權益保障。“老人不敢扶”、“汽車不敢借”,如果接下來讓有車一族繼續形成“就算我有車但朋友也不敢載”的觀念,那買車還有什么意義?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相關閱讀
        點擊加載更多
        97香蕉超级碰碰碰久久兔费_精品无码视频一区二区_91精品国产自产精品_欧美日韩在线观看视频

      • 
        
          <sub id="3enyw"><ol id="3enyw"></ol></sub>
          <sub id="3enyw"><ol id="3enyw"><nobr id="3enyw"></nobr></ol></sub>

        1. <sub id="3enyw"></sub>
        2. 日韩精品卡通动漫中文字幕 | 亚洲中文精品久久久久 | 一级亚洲欧洲国产网站 | 伊人久久综在合线亚洲第一页 | 在线看片免费人成视频在线 | 一区偷拍中文久久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