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花2毛錢!詳解車主無責撞人脫身過程
【太平洋汽車網 用車頻道】相信絕大多數人都跟小編一樣,一直認為中國的道路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都是優先保護行人和非機動車的。所以我們都像個孫子一樣開著車,小心翼翼地躲閃著各種橫穿、亂穿馬路的行人和電瓶車大爺們。但對不住了,這篇文章將會毀掉你的三觀。小編將通過情景模擬的方式,還原一名車友是怎么在只花了2毛錢的情況下,擺平了一起與電瓶車相撞的交通事故。
開篇說明:文中故事情節均來源于網上車友的真實分享,如有雷同實屬巧合。另外因為事故是后期的分享,所以小編只能通過情景模擬的方式,給大家還原整個脫身過程。里面的人物、環境并非當中人與機關。
● 電瓶車橫穿馬路撞上車主 反誣陷車主撞她
為了讓大家閱讀起來更順暢,下面文章小編以第一人稱來講述整個事件的發生過程。201x年x月14日,我駕車正常行駛在道路上。前方的一輛電瓶車突然橫穿馬路,由于她車速過快,電瓶車后座的小女孩的腿刮蹭到了我車子的前大燈上。
事故發生后,小女孩一直大哭,我無法判斷傷情(雖然我知道肯定沒大事)。對方也不提如何處理,那一刻我覺得我碰到了一個手段老辣的對手。為避免被敲詐,我決定報警、出險走正當程序,并順便打了120急救。畢竟先保證小孩的安全還是很有必要的。
警察、保險先后到場,120很快也來到把小女孩送去了醫院。我和電瓶車婦女一起留在了現場等待調解。期間保險員拉我到一邊,勸說我私了。另外還告訴我不私了對我很不利,拖車、停車費是保險不賠的。當時有點心動想私了,但很不甘心,畢竟肯定是對方全責。
更讓人氣憤的是,那個電瓶車主竟然用很強硬的語氣跟交警說,是我撞的她。考慮到我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可以不用車,我決定和她奉陪到底。于是拒絕了保險私了的提議。
交警看雙方不能現場調解,于是叫車來拖對方的電動車,扣下我的駕照,叫人開我的車去停車場,我也去直屬大隊事故科領回扣車單據。
● 車主不服扣車 向交警申請行政復議
回家馬上查法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25條、第26條(點擊查閱該法律法規)中里明確規定,停車費、鑒定費、檢驗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我的心里踏實多了。
不過怎么講車子還是被扣了,心里很不舒服也不服氣。于是繼續查法規,發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72條(點擊查閱該法律法規)規定“因為收集證據的需要”才能扣押事故車輛而且扣押車輛。而且手續會相當復雜和麻煩,遠遠沒有現在交警直接說扣就扣這么簡單。
再想到這個事故這么簡單,完全沒有必要扣押車輛來收集證據。覺得這個扣車的判罰很不合理,我決定申請行政復議。
在填寫好了行政復議申請書后(點擊這里可以下載),當天下午就出發去交警支隊。
什么是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是指當民眾對行政機關的判罰不服、有反對意見,認為行政機關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議申請的行為。而行政復議機關接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該對相應行政機關的行為、判罰進行分析調查,并最終判決。是平民百姓受到不正確判罰、處罰時最有利的拔正途徑。
到了支隊進門要登記,門衛居然不知道有行政復議辦公室,瞎指揮讓我去7樓。整個7樓沒有掛牌的辦公室還都鎖著,還好碰上2個穿制服的警察。
問了以后說在4樓,結果4樓是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提出復核的地方。在4樓一個領導模樣的人,打了電話問別人才說要去6樓秩序科。于是明白,很少有人提起行政復議啊,大家業務都不熟啊。
終于到了6樓,馬上發現有個辦公室掛著行政復議辦公室的牌子,心里罵門衛:文盲加法盲。進了秩序科辦公室,和每次行政復議一樣,對方總是推脫說些理由。一番唇槍舌劍后,最后表示按行政復議法規定的程序辦理吧,對方終于沒辦法說受理了。
一等就10多天,什么消息也沒有。于是再去交警支隊,進門一說要拿行政復議受理通知書。對方和以前一樣搬出領導不在要審批所以還沒辦等等說辭。我也冷處理,只問什么時候能拿到,一個主管模樣的說會盡快聯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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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事故調解 拒絕電瓶車報銷醫藥費的請求
15日也就是事故后第二天的下午,到事故中隊調解。電瓶車主拿著一堆各種片子和單據想問我要錢的樣子,我理都懶得理,因為我知道這跟我一毛錢關系也沒有。
在這里告訴大家一些關于事故后醫療費用的賠償問題:首先如果是搶救費用交警會責令保險公司墊付,與我無關。只有超出交強險限額的部分我才承擔。其次,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你也是與保險公司協商賠償,我可以不介入。如果對保險公司的賠償不滿只能向法院起訴,法院判保險賠多少讓它賠,超出交強險限額的部分按責任法院判我賠多少我才賠。
● 做筆錄 花了唯一的2毛錢
21號也就是事故發生后的第7天,我被通天前往事故中隊做筆錄。給我做筆錄的有兩個人,一個是主辦案民警,另外一個是協警。期間協警叫我去復印一下駕駛證,我乖乖就去了。
在樓下的一家復印店一問,居然要1塊錢1張。擦!真黑!果斷不能便宜了這些奸商。
繼續往遠處走,終于找到另外一家復印店,只需要2毛錢復印一張。這就是整個事故當中,我唯一花的2毛錢。但事實是我本來連1分錢也不用花的,至于為什么下面作說明。
● 拿車輛鑒定報告 車主拒絕自己復印
26日下午也就是事故發生后12天,通知我去拿車輛車輛技術性能鑒定報告。拿到手一看,大大的合格兩個字。不過這也是料想當中的了,畢竟2個月前才剛年檢完。
當時協警又叫我去復印一下鑒定報告,我就裝傻:“怎么叫我去復印啊?”也許是前面的行政復議,讓這邊的人都知道我難纏。所以主警直接對協警說:“別啰嗦,自己復印去”然后協警就乖乖自己拿去復印了。看吧,復印這事本來就可以讓他們自己干的。
拿到鑒定報告離開前,主警跟我說:如果三天內雙方對于鑒定報告都沒意見,報告就正式生效。到時你就可以免費拿回你的車子 了。大家注意哦,他跟我說了免費拿回車子。
● 拿車輛放行單 差點被忽悠
接下來的三天,雙方都沒有對鑒定報告提出任何異議。鑒定報告正式生效了,也就是說我可以去拿回我的車了。不過因為我臨時有些事,所以到了7月3日才去申請拿車。這時已經距離事故發生19天了。
到交警辦公室向辦案的正式民警提出拿車要求。居然說要等鑒定結論確定5天后才能領車,因為這幾天對方可能申請法院訴前財產保全;
我隨即反駁:第一,法條明文規定是鑒定結論確定5日內領車,沒有5日后領車的法條,要繼續扣車請提供法律依據;第二,法院與你們不是一個系統,如果法院委托你們扣車請提供委托書。
對立的居然還嘴硬,于是向他們領導投訴,回來交警就妥協了,很快就給我開了車輛放行單。
● 停車場取車 報警110成功免交480元停車費
拿到車輛放行單后,直奔停車場。交了放行單,如我所料守門的要我交19天20元/天的停車費,和開車來停車場的開車費50元,共計430元。于是我迅速拿回放行單,“還要交錢啊,交警沒說啊”,守門的當然不肯。
于是不廢話,轉身出來撥打110,直接就說有人非法扣押我的車輛還向我敲詐勒索。
接警員說我這是民事糾紛,自己解決。我就強硬說他們屬于非法行為,最后問受不受理,會不會出警?接警員很快就讓附近的派出所打來了電話。這里告訴大家,現在110的管理很嚴,不能不出警,所以大家如果也碰到類似情況,要堅持自己的觀點和要求。
派出所的一開始也是說這是糾紛,讓自己解決。我堅持我的觀點,派出所沒辦法答應出警。不過因為是午休時間,民警那邊建議等派出所領導和停車場的溝通后再處理。
在這里要提醒大家,千萬別在現場傻等,一定要去派出所做筆錄。因為筆錄一形成,就等于立案。這個事情就從糾紛上升到了治安或者刑事案件。需要一個很復雜的過程,派出所才能結案。這種情況下派出所肯定會給停車場方面施壓。
果然,在我做完筆錄走出派出所后不久,就接到了民警的電話。告訴我直接去拿車就行了,已經跟停車場那邊溝通好。
去到停車場,果然順利了,車子都已經幫我挪了出來。當時停車場的老板娘也來了,很氣憤地對著我說:“我這里敞開了大門歡迎你常來!”我回復“謝謝你吉言!”然后心里補一句:“我常來你也賺不了我的錢!”
整個事情到此結束,拿回車后第一時間去洗車去晦氣,哈哈!
總結:對于電瓶車其實很多車主都有很大的怨氣。因為它們的駕駛者們的橫穿直撞、毫無顧忌,導致很多車主因此而吃了很多虧。所以相信很多車主,包括小編在內在了解整個事件的過程,都會覺得很痛快。但畢竟文中車主脫身的過程,都是一個極端的案例。
在如今的中國,能同時具備閑得蛋疼、固執堅持、大膽心細、聰明機智、不怕麻煩、不怕跟政府機關打交道這些條件的人,實在是太少太少了。我們大多是怕麻煩、貪圖省事、不拘小節的人。如果能花小錢就能擺平的麻煩,我們都不心疼那些錢。
再從事故中投入產出比來分析,車主雖然只花了2毛錢,但是卻投入了19天的時間和無數的精力。如果一開始就選擇私了,頂多賠個幾百一千。節省下來的19天可以干很多事,賺回的就遠遠不止這點錢了。無論怎么說,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對于小編這種屌絲,如果有機會還真想照板照樣給整一回。畢竟以后也是泡妞、哄小孩、喝酒吹牛時的一點談資和炫耀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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