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車輛購置稅退稅手續時應提供哪些資料
2024-12-31 13:32:02
作者:資訊小編
【太平洋汽車網】依據: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5號)第二十三條規定:“納稅人申請退稅時,應如實填寫《車輛購置稅退稅申請表》,分別下列情況提供資料:
辦理車輛購置稅退稅手續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未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提供生產企業或經銷商開具的退車證明和退車發票、完稅證明正本和副本;
二、已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提供生產企業或經銷商開具的退車證明和退車發票、完稅證明正本、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出具的注銷車輛號牌證明。
稅務機關業務流程及承諾時限是怎樣的?
1、核對經辦人員身份;
2、審核《車輛購置稅退稅申請表》相關項目填寫是否完整,印章是否齊全;
3、審核其他應當提供的各項資料內容是否完整,印章是否齊全,復印件是否注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并由納稅人簽章。資料完整符合受理條件的,制作《稅務文書受理回執單》,告知納稅人預計辦結的時間;紙質資料不全或者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黎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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