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不過戶可不可以強制注銷車牌
2019-11-06 15:58:14
作者:chenmiaoling
【太平洋汽車網】車輛不過戶滿足條件可以申請強制注銷車牌。先去車管所把該車的所有違章處理了,然后辦理注銷登記(銷戶)。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第五十二條,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機動車規定》第18條第1款規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也就是說,車輛買賣交易后,辦理車輛過戶手續是必須的一個環節,轉讓協議書只是雙方交易的一種憑證,并不等同于過戶。
對于賣車人來說,不過戶意味著車輛仍然登記在其名下,那么車輛造成的違章記錄責任還是由原車主承擔的,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對方不賴賬還好,如果他賴賬,或者肇事逃逸的話,那么你也會多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陳妙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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