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放置危險警告牌扣幾分
2020-10-21 14:34:34
作者:linying1
【太平洋汽車網】交通事故時未放置警告標志應扣3分。如果在高速上發生事故,正確做法是:打開車道右轉向燈,在保證安全條件下并入應急車道,靠應急車道右側平穩停住拉起手剎車、打開雙閃燈、在車后設立三角警示牌,以免后方車輛撞擊造成二次傷害;車上人員到安全護攔外或安全地帶等候,撥打高速公路報警電話,等待救援。
車輛在道路上行駛,駕駛員不斷地從道路、自然環境、車輛性能等方面獲取信息,經過駕駛員的處理判斷,完成對行駛狀態的調整,如果其中一些重要的信息沒有及時被駕駛員捕捉或是駕駛員錯誤判斷了這些信息,車輛的運行安全就會受到威脅。交通警告標志的作用就是將這些信息提前直觀地傳遞給駕駛員,為其判斷和采取措施爭取時間。
然而道路運行環境是十分復雜多樣的,警告標志的種類不可能涵蓋所有可能對車輛運行安全構成威脅的隱患,那么就需要一種相對抽象的警告標志,它的作用僅僅是喚醒駕駛員,達到提示駕駛員注意觀察道路通行條件的目的。雖然沒有明確表達某種道路安全隱患類型,但其對提高道路運行安全的作用也是不可抹煞的,這樣就產生注意危險警告標志。
注意危險警告標志是用以提示駕駛員謹慎駕駛,注意觀察路況。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林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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