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降價 重慶發布新能源車激勵措施
9月7日,重慶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支持重慶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獎勵辦法》的通知。《辦法》的主要任務包括:加快新能源乘用車在民營領域的推廣應用,加快新能源乘用車在公共領域的推廣應用,持續優化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旨在落實乘用車“雙積分”管理政策,擴大新能源汽車私人消費,促進重慶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2021年,鼓勵重慶汽車企業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3.64萬輛。
在加快推進私家車和公共區域推廣應用方面,鼓勵整車企業加大對私人用戶的推廣力度,對在重慶市銷售并取得牌照的新能源乘用車,按照指導價給予降價優惠,對整車企業按優惠價格的25%給予獎勵。
在加快公共領域推廣應用和試點示范方面,重慶鼓勵全市新增網上出租車使用新能源汽車。對在本市銷售并取得牌照的新能源網上出租車,市財政按優惠價格的30%獎勵整車企業,鼓勵企業降低銷售價格,設立維修網點,提高售后服務能力。
同時,2021年計劃在重慶市中心城區試點200輛純電動巡航出租車,鼓勵全市新、過期巡航出租車使用純電動汽車。鼓勵車輛企業:降低車輛銷售價格,保持與同級別燃氣車相同的購買價格;保證動力電池正常使用,6年內衰減70%以下免費更換動力電池,里程不限;增設維修服務網點,在中心城區增設24小時維修服務網點,減免1萬公里養路費,向社會開放維修服務;提高售后服務能力,對已久修的車輛給予駕駛員補貼。
此外,對于駕考車輛、基層公務出行租賃車輛、公交車、微循環公交車和物流車輛等交通工具,我們也將通過給予獎勵的方式積極推動新能源轉型。
在優化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方面,將實施新能源汽車停車費減免政策,如果在道路交通建設或其他條件下實施道路交通限制,新能源汽車將享受與公交車同等的交通便利;加快充電設施建設,研究加油加氣站聯合建設,引導5G技術、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云計算等信息技術在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中的應用;降低充電成本,補貼新能源汽車充電成本;加強宣傳交流,鼓勵舉辦新能源汽車領域的峰會、展覽、競賽、培訓等活動。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所列年度推廣目標、獎勵和補貼政策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車停車通行便利、充電設施建設、降低充電費用等條款繼續執行。
編輯評論:
據重慶市汽車商業協會數據顯示,2021年7月,重慶市場銷售新車3.4萬輛,同比增長19.5%。其中,燃油貨車占93%;純電動汽車的比例只有3%;雙燃料、增程式和非插電式混合動力等其他燃料類型的銷量占4%。可見,重慶新能源汽車的發展還是很大的空,但外觀、續航里程、交通政策、價格等方面仍然是影響消費者選擇新能源汽車的主要條件。
附件:《支持重慶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激勵措施》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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