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汽車指標搖號怎么才有資格
【太平洋汽車網】廣州汽車指標搖號資格條件:1、住所地在本市的,持有有效的身份證件和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2、未在本市登記有中小客車的,或者在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上登記的本市中小客車為注銷或者被盜搶劫的;3、名下沒有持有有效的本市中小客車指標,不具備更新指標申領資格,并且兩年內,未逾期使用以搖號形式獲得的增量指標。
廣州汽車指標搖號資格條件:
1、住所地在本市的,持有有效的身份證件和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2、未在本市登記有中小客車的,或者在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上登記的本市中小客車為注銷或者被盜搶劫的;
3、名下沒有持有有效的本市中小客車指標,不具備更新指標申領資格,并且兩年內,未逾期使用以搖號形式獲得的增量指標。
廣州中小客車指標是上廣州車牌的指標,只有取得該指標后才可以在廣州市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
根據《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第三條中小客車指標分為增量指標、更新指標、周轉指標和其他指標。增量指標包括節能車增量指標和普通車增量指標。
更新指標是指單位和個人將名下在本市登記的中小客車更新后,按照本辦法規定用于更新后車輛辦理登記的指標。周轉指標是指二手車企業在二手中小客車交易中,收購本市登記的中小客車,辦理轉移登記時使用的指標。其他指標是指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直接申領的指標。
需知:《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第十條申請增量指標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選擇增量指標類型及配置方式,獲取申請編碼;
(二)資格審核通過后,確認申請編碼為有效編碼;
(三)憑有效編碼,通過搖號或者競價取得增量指標。
個人只能獲得1個申請編碼。1個編碼每期配置只能對應1種增量指標類型和1種指標配置方式。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增量指標申請,納入次月指標配置。
單位和個人需要改變增量指標申請類型或者配置方式的,應當撤銷原申請后重新提出申請。需要撤銷或退出增量指標配置申請的,應當在指標配置當月20日之前提出。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問答叫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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