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被鎖定是什么意思
【太平洋汽車】1、駕照有違章還未處理;2、有酒駕的記錄并且還未消除;3、有被一次記滿12分的記錄且還未消除;4、駕駛證處于注銷、吊銷、暫扣期間。如果不存在以上原因,或者并沒有相關的情況,則有可能是駕駛證被套用,需要到交管部門當面查清處理,并且恢復駕駛證的正常狀態。
專業分析駕駛證鎖定狀態是指車主有違法未處理的違章,交警部門對車主做出暫扣駕駛證,罰款等行政處罰,違法當事人沒有按規定去指定的銀行交罰款,所以系統就會自動鎖定,遇到這種情況,只需要去銀行或者交警部門繳納罰款接受處罰就好了。被鎖定一般有3種情況,扣分滿12分的,酒駕的,交通事故沒處理的,駕駛證暫扣的,駕駛證吊銷的。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問答叫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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