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新規2021年新規定
一.70歲以上的人可以申請C1,C2和F證書。此前,申請微型汽車(C1)、微型自動擋汽車(C2)、輕便摩托車(F)準駕車型的年齡必須在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現在,申請C1、C2和F駕照的年齡上限從70歲調整為無限制。對于70歲以上拿到駕照的,增加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的能力測試。
適用于微型汽車、微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摩托車首次申請駕駛證或者臨時駕駛證,也適用于軍隊、武警部隊和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申請。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62號)第十四條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70周歲以上,能夠通過記憶、判斷、反應能力等測試的人員。可以申領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
此外,70歲以上者應每年提交一份體檢報告。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第七十二條規定,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并在記分周期結束后30日內,提交縣級或者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
二.A、B類駕駛證申請年齡放寬。新規實施后,現在50-60歲的人都可以申請A、B類駕駛證。本規定適用于大中型客貨車初次申請、追加駕駛或者臨時駕駛許可,以及持有軍隊、武警和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申請駕駛證。
擁有大中型客貨車的駕駛人,一旦年滿60周歲,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駕駛證、駕駛證標準照片、縣級及團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盡快到車管所辦理,將原準駕車型降為“C1或C2”。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第五十九條規定:六十周歲以上的人不得駕駛大型客車、拖拉機、城市公共汽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機動車管理所,換發準駕車型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機動車駕駛證。
三.附加駕駛的條件放寬。增加駕駛證時,需要取得原準駕車型資格一定年限,且與規定年限長度相同的,最近幾個記分周期未記滿12分。具體年份如下:
1.城市客車和中型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2年以上。
2.大貨車壽命調整為3年以上。
3.拖拉機壽命調整為1年以上。
4.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年限調整為2年以上。
5.城市公共汽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和小型自動擋汽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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