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逃逸致人死亡是7年以上嗎
2025-03-31 23:38:03
作者:資訊小編
根據刑法規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國刑法對逃逸致人死亡的處罰非常嚴厲,因為行為人明知事故中有傷者,而放任其被害人過度出血或內出血,導致死亡。根據逃逸者的犯罪情節,單罪最高刑為十五年有期徒刑,刑罰起點為七年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為,應當根據逃逸后的不同情況,分別作出如下處理:
(一)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也可以處十五年以下拘留。
(2)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不逃逸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三)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并逃逸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逃跑的后果
1、確定責任重。
事故發生后,我只對事故的一小部分負責,但因為你逃逸,交警無法對事故現場負責,所以你可能被判全責。逃避是逃避承擔責任的不良行為。即使有證據證明自己在事故中的責任只是一小部分,也只是減輕一部分民事責任,逃逸帶來的刑事責任是必須承擔的。
2.賠償金額高
保險合同中約定,車主發生事故后逃逸的,要承擔賠償責任,事故損失需要車主自己承擔。
3.行政處罰重。
即使是輕微交通事故,不構成刑事逃逸,公安部門也會對行為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其駕駛證,行為人可能面臨15日以下的拘留。
4.刑事責任重。
事故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行為人脫逃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本文導航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