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到高速路上 開遠光燈還是近光燈
遠近光距離兩秒定律概念的分析:道路安全各個層面對遠光燈話題的討論方向似乎有誤導性。核心問題都集中在不文明使用遠光燈對其他車輛的影響,遠光燈逐漸"被妖魔化"一些用戶知道它,但不我不知道為什么。
但是,存在必須合理,存在必須有發揮作用的場景!遠光燈的實用價值極高。對于長途通勤為主的汽車用戶來說,遠光燈是安全駕駛的保障。新手司機不要被誤導。
照射距離"近光燈很短。無論是帶透鏡瓣的一體式大燈,還是不帶透鏡的分體式近光燈,其落地距離都只能覆蓋車前40米左右的范圍;而且很多用戶會把大燈角度調得比較低,近光燈的實際照射距離只有30多米。
什么更多的問題是,大多數車輛的近光燈都有襟翼遮擋。從側面看,近光燈實際上是以傾斜的角度發光;而道路兩側的標志一般都比較高,也就是說,在缺乏道路照明條件的路段,識別近光的路標是非常困難的,所以會很容易出錯誤的出口或者看不到危險道路的警示標志。
"的照射距離遠光燈"很長。各類大燈遠光覆蓋長度可超過100m,高標準組裝可達150m左右,為理想的安全照射距離。而且,即使遠光燈經過透鏡聚焦,實際光束也能有效漫射光線,或者能照亮寬度足夠覆蓋最寬路面的右側標志和兩側道路護欄的反光標志。
只有使用遠光燈才能有效觀察路況,那么如何使用才不會對其他車輛造成困擾,同時保證行車安全呢?
兩秒定律:車距安全。開車時,首先要保證自己車輛的安全。如果連車輛都控制不好,我們就談不上交通安全的全面改善。因此,我們首先要學會如何控制車距,我們必須理解"兩秒定律"。
在汽車行駛過程中,從發現前方道路有障礙物到準備剎車,再到有效的讓汽車減速,一般需要【2秒】;白天開車的反應速度會快一些,然而,晚上開車往往會慢一些。交替駕駛時測過,實際標準對于開了三兩年或者二三十年的老司機基本都一樣。
這里問題:假設在高速路上通勤的速度是120km/h,近光燈會有什么問題?
車速120km /h,每秒33.33米的車輛實際制動距離約為50米。新車上市后會進行100-0制動距離測試,測試結果基本在40米左右。不過這是在輪胎摩擦力最高的前提下實現的理想并且路面沒有損壞。
其實道路會有一定程度的磨損,車胎狀況不會一直是理想;車輪滾動摩擦系數會下降20%~30%,所以制動距離理想標準只有50m左右。兩秒定律決定了從反應開始到有效剎車需要1~2秒,所以反應過程會覆蓋33.33-66.66米的距離。
近光燈照射距離按40米計算。如果前尾燈損壞或者沒有開燈,結果基本上是反應過程中的直接撞擊嗎?這就是高速公路行駛是否應該使用近光燈的答案。可以說,想要安全駕駛,可以優先考慮遠光燈!
安全距離建議:
高速公路行駛距離150米,國道行駛距離80米,多余制動距離。夜間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安全距離應基本等于或大于遠光燈的照射距離。
國道最高限速80km/h,每秒行駛距離22.22m幸運的是,當車速較低時,有效制動距離會更短,因此這足以
三個場景需要切換到近光:
跟車,始終通過近光燈的車,遇到近光燈的車,使用近光燈《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說明燈的使用。其實很多問題只要看一本書就能準確回答。在任何沒有道路照明的路段,開車時不應使用遠光燈;因為前車后視鏡會反光,嚴重影響前車對路況的識別。這是第58條的解釋。
(如果后車打著遠光燈跟進,可以減速讓其超車,然后用遠光燈提醒前車知道如何正常使用燈光。)
超車時需要切換遠近光燈或者鳴笛。晚上最好同時操作;超車時可以切換到近光燈,超車后立即切換到遠光燈。這才是正確的操作方式,也是48條的描述。
至于會車,當然要切換到近光燈,否則兩車都無法識別路況;根據第47條,必須在150米的距離切換到近光燈。其實開遠光燈的時候,在對方來車的一瞬間切換是對的。開會時可以切換遠近光1~2次,起到準確確認前方路況的作用;但是開關頻率不能太快,否則會被認為有些"挑釁"但如果對方車輛未能切換到近光燈,可以一組頻閃兩次進行提醒。
(會后還是要切換到遠光燈)
總結:近光燈的主要適用場景是城市道路,也就是有路燈輔助照明的道路。這時候近光燈其實就是輔助燈,同時起到識別對方車輛和行人的作用。只有在斑馬線或非機動車道的路口行駛時,才需要短時間切換遠光燈進行觀察。
國道、高速公路的行駛必須以遠光燈為主。在沒有燈光的路段,是道路的轉彎角度,限高,路標的識別,靠的是標志對燈光的反射。所以只有遠光燈才能有效識別,這就是遠光燈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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