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燈最后一秒拍不拍
2023-04-06 09:00:30
作者:蔡金盛
黃燈最后一秒會拍照,但是一般不會認定違章。黃燈表示警示,機動車遇路口時應減速通過。黃燈亮的時候如果已經越過停止線,那可以繼續通過。如果還沒越過停止線,就應該減速停車了。
黃燈亮起時,以下三種情況不視為闖黃燈,不予處罰:
1、黃燈亮起時,在停止線內,剎車停車。
2、黃燈亮起時,車身壓住或越過停止線,但只要停住車就不視為闖黃燈。
3、黃燈亮起時,車身任何部位已越過停止線,可直接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首先需要知道闖紅燈的認定:第一張就是黃燈向紅燈轉變的時候是否車尾是否已經成功通過了停止線。第二張就是通過路口的時候是否為紅燈,而第三張則是通過對面停止線。只有拍攝到這三張照片才會被認定為闖紅燈,如果所拍攝到的照片模糊不清、有兩個車牌號碼、拍攝偏離等情況是不能認定為闖紅燈的。因此即使黃燈最后一秒過去了,也要停下車輛不再繼續行駛,拍不到這三張照片不算闖紅燈,但不能將車輛停在斑馬線影響行人通行。
黃燈最后一秒過去也不算是闖黃燈,闖黃燈的認定是準備亮黃燈時沒有減速,就存在闖黃燈嫌疑,黃燈亮(3秒)時已經駛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行駛,沒駛過停止線車輛繼續行駛則視為闖黃燈。如果黃燈闖了變紅燈,自作聰明倒車退回到停止線內,就有可能被視為再闖紅燈,因倒車發生的交通事故,駕駛員需要負全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1、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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