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了兩次六分的駕照怎么處理
具體如下:
a、b類駕駛證
1、正式期,如果a、b類駕駛證在正式期,連續被扣兩個6分,這樣就會注銷最高準駕車型,需要車主在30天時間內前往車管所辦理更換證件的手續,還需要參加法律、法規的學習并接受考試。
2、實習期,a、b類駕駛證只要扣一次6分,就會導致實習期延長一年時間。如果后期還有扣6分,這樣就會注銷實習期最高準駕車型。
c類駕駛證
1、正式期,如果c類駕駛證在正式期連續扣兩次6分,就會暫扣駕駛證。車主需要在15天時間內前往指定的地方,學習七天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然后再去參加考試,成績合格后才能領回駕駛證。
2、實習期,c類駕駛證在實習期間,扣了兩個6分,就會注銷實習準駕車型,這就意味著駕駛證無法再去使用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并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應當給予記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其分值,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危害程度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供記分查詢方式供機動車駕駛人查詢。
第二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接受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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