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區怎么行駛的
1、當你直行通過路口,遇到紅燈,需要停下車輛,準備進入“直行等候區”。
2、當左轉向燈變綠左轉放行時,直行車輛可以到直行等待區,然后等待直行信號變綠。
3、直行信號燈變綠時,直行等候區的車輛可以直行通過路口。
直行等待區是在交叉口直行車道的前端劃出一條或多條直行等待車道,并延伸至交叉口內,供直行機動車等待的區域。在路口設置的直行等待區,可以使等待紅燈的直行車輛提前進入路口等待,可以縮短車輛通過路口的時間,提高通行效率,特別是在高峰期,避免高峰車道的擁堵現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如果同時有信號燈和交警指揮并不同時,以交警指揮為準行車。
轉彎時要提前開啟轉向燈,并在指定的車道行駛。
轉彎過程中,要放慢車速,右轉車輛讓行左轉車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
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應當減速或者停車,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根據2021年12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63號發布修訂后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十條中規定,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一次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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