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車行駛時,要留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是因為什么
2023-04-24 14:03:35
作者:蔡金盛
跟車行駛時,要留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是因為:
1、遇到緊急情況時,能有足夠的避讓空間;
2、跟車越近,越不容易掌握前車前方的情況;
3、防止因前車尾燈損壞,不能及時發現前車制動;
4、跟車太近,容易發生追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條規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于50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規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二)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三)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規定情形時,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應當通過顯示屏等方式發布速度限制、保持車距等提示信息。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本文導航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