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學法減分
1、學法減分,可以通過網上學習或者是到車輛管理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學習,都可以有效地扣除違章違法行為的分數,避免機動車駕駛證出現記滿12分的情況;
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包括現場學習、網絡學習和自主學習。網絡學習應當通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互聯網學習教育平臺進行。
3、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最高扣減6分,不同的學習方式,扣除的分數不同,每次學習扣除一分,或者兩分。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機動車駕駛人處理完交通違法行為記錄后累積記分未滿12分,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并達到規定要求的,可以申請在機動車駕駛人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記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最高扣減6分。
第二十六條,機動車駕駛人申請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減交通違法行為記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在本記分周期內或者上一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參加滿分教育記錄的;
(二)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三)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四)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的;
(五)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減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滿分教育、審驗教育時,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記錄的。
第二十七條,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三日內累計滿三十分鐘且考試合格的,一次扣減1分。
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現場學習滿一小時且考試合格的,一次扣減2分。
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滿一小時為一次,一次扣減1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開具強制措施憑證,并送達滿分教育通知書,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滿分學習、考試。
臨時入境的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注銷其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并送達滿分教育通知書。
第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的,應當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其中,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應當參加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參加滿分教育的次數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積記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時間增加七天,每次滿分學習的天數最多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參加滿分教育的次數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積記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時間增加三十天,每次滿分學習的天數最多一百二十天。
第十九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包括現場學習、網絡學習和自主學習。網絡學習應當通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互聯網學習教育平臺進行。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現場學習、網絡學習的天數累計不得少于五天,其中,現場學習的天數不得少于二天。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參加現場學習、網絡學習的天數累計不得少于十天,其中,現場學習的天數不得少于五天。滿分學習的剩余天數通過自主學習完成。
機動車駕駛人單日連續參加現場學習超過三小時或者參加網絡學習時間累計超過三小時的,按照一天計入累計學習天數。同日既參加現場學習又參加網絡學習的,學習天數不累積計算。
第二十條,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交通違法行為發生地、處理地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并在學習地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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