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撞人了賠償標準是多少
一、身故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死亡撫恤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按二十年計算。位于。但是,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1歲,扣除1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交通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3條規定:“交通費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陪同人員就醫或者轉院治療的實際費用計算。交通費按照正式收據;時間、人數、頻率。(看病、轉介、購買費用、購買輔助器具、參加葬禮)
三、住宿費
外地就醫、殘疾人配發輔具、殘疾親屬、已故親屬參與交通事故處理、辦理喪事等費用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人次住宿天數(40元/天)
4.醫療費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收繳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5. 工資損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0 條:
損失的工資是根據受害人損失的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的。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就診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繼續曠工的,其曠工時間可計算至傷殘日的前一日。
6.護理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收入狀況、護理人員人數、護理年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工資損失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或聘請護理人員的,參照當地從事同級護理工作的護理人員勞動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1人,但醫療機構或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7.住院期間餐補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3條規定,住院伙食補助,可按照地方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確定。
八、營養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用應當根據被害人的殘疾情況,并參考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九、鑒定費
(一)交通事故傷殘,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傷害造成的肢體傷殘。包括:精神、生理機能和解剖學異常以及由此導致的不同程度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的喪失。治療結束后根據當事人康復后的身體狀況進行傷殘鑒定。
(二)傷殘鑒定等級主要依據交警指定鑒定醫院的檢驗報告。你沒有提到恢復后的情況,所以很難給你意見。
10.傷殘補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殘疾賠償金由被害人根據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殘疾程度,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純收入確定。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數。二十年自殘疾之日起計算。但是,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1歲,扣除1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1.殘疾人輔助器具費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7條
殘疾人輔助器具費用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成本標準計算。傷者有特殊需要的,可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合理的救治費用標準。
12.喪葬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喪葬費,按照受理訴訟的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計算,按全額計算六個月。
十三、受撫養人生活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8條規定,撫養人生活費按撫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計算。上訴法院所在的年份。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按二十年計算。但是,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1歲,扣除1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保險公司在對交通事故進行賠付時,需要根據車主購買的保險種類和類別,結合車主在事故中的責任分工,主要負責賠付。賠償項目為上述13項,包括車撞人傷、車亡人的賠償。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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