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證脫審怎么辦
道路運輸證脫審的處理辦法如下:
1、貨車營運證脫審可以補審,但要進行處罰。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罰款200元,扣3分;年審時攜帶行駛證、交強險副本、處理完違章;到當地車管所可以進行年審。
2、超過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請換證的,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會被注銷。
3、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過期后,須憑身份證、駕駛證及照片到駕校報名學習。考試通過后,重新領取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
應按無效道路運輸證處罰。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管理規定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貨運車輛進行審驗,每年審驗一次。審驗內容包括車輛技術檔案、車輛結構及尺寸變動情況和違章記錄等。審驗符合要求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道路運輸證》審驗記錄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或者辦理變更手續。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
第三十二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發證機關注銷其從業資格證件:
(一)持證人死亡的;
(二)持證人申請注銷的;
(三)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年齡超過60周歲的;
(四)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被注銷或者被吊銷的;
(五)超過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請換證的。
凡被注銷的從業資格證件,應當由發證機關予以收回,公告作廢并登記歸檔;無法收回的,從業資格證件自行作廢。
《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規定》
第十七條
對違反上崗證管理的行為,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道路運輸經營者安排未按有關規定取得有效資格證件的人員從事有相應資格要求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每人次處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罰款,但罰款總額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
(二)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持無效上崗證件上崗的,處以200元的罰款。
(三)駕駛員培訓學校(班)聘請無教員準教證的人員從事教學工作的,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無準教證的教員,每人次處以200元的罰款。
(四)教員準教證未經年審的,處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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