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貨車十年后一年二審嗎
2023-12-12 15:27:03
作者:資訊小編
不是!小型、微型非營運車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小車和藍牌面包車,新車上牌后前六年,每二年一審;六年后,則是一年一審;十五年后是一年兩審。貨車上牌后,每年一審,十年后,一年兩審。車輛年檢要用到的證件有:車輛的行駛證,有效的交強保險單和車船使用稅。溫馨提醒:車輛必須按時年檢。如果車輛在路上被交警查到沒有年審,會對其車主進行罰款或扣車,與此同時,在保險合同中,未及時年檢的車被視為不合格車輛,一旦出現車險事故是不對其進行理賠的。
其他車型年審周期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免上線檢驗,但需要每2年申領1次免檢合格標志;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令第405號)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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