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車道速度劃分
2023-12-25 18:20:22
作者:資訊小編
在高速公路上正常駕駛時,最低時速不可低于60公里/小時(以下略),最高時速小型客車不可高過120,其它機動車不可高過100,摩托車不可超過50。
同方向有兩個車道的,左側車道最低時速不可低于100;同方向有3條車道的,最左側車道最低時速不可低于110,中間車道最低時速為90。
當然了,這只是一般高速公路3條車道的分別限速,倘若高速路段是坡道閘道等特殊情況,那么會有另外的限速規定。
坡道的限速與坡道的長度和角度以及車流量有關,而閘道的限速是40km/h。
至于高速公路上的彎道普遍不需要減速,這與我國彎道的設計標準有關。
高速公路的彎道設計有一定標準,在平原或者丘陵地區的高速公路彎道的最小曲線半徑為650米,山區間的高速的最小曲線半徑是250米,當車輛以120km/h通過彎道時所產生的離心力不會超過0.2g,而一般汽車可承受的離心力至少0.5g,所以不必減速。
依照這種設計標準,倘若在高速彎道上要使出小豪的絕技——旋風沖鋒龍卷風,那么你起碼要將車開到250km/h才行。
但是要將車開到250km/h只有高檔點的車才行,而高檔點的車能夠承受的離心力又會更大,所以還要開得更快。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第3款規定: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超車道上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超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行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九十公里,減速車道速度在每小時50公里以內。
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駕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依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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