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車輛進行標識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對車輛進行標識的方法:(一)根據《汽車產品外部標識管理辦法》的規定,國產汽車在車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見部位上應當至少裝置一個能永久保持的商品商標。(二)國產乘用車、商用車、掛車在車身尾部顯著位置(在保險杠之上的后部車身表面)上,應標注汽車生產企業名稱、商品商標、車型名稱等。如果標注商品圖形商標,則應標注于車身尾部外表面的左右中間位置(車身尾部帶備用輪胎架或車身后部左右開門的車輛除外)。汽車生產企業的合資各方如將各自中文漢(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字名稱的簡稱進行組合或將各自注冊的漢字商標進行組合標注的,可不再標注生產企業名稱。(三)采用外購底盤的專用車應保留原底盤的商品商標、生產企業名稱等,同時還應標注專用車生產企業的名稱、商品商標、車型名稱等信息。(四)汽車零部件產品應標注生產企業商品商標或企業名稱,具體標注方式由企業自行決定。
標識的要求(一)汽車生產企業名稱必須采用中文漢字標注。車長超過4.2m的車型,其中文漢字高度不得低于25mm,車長不超過4.2m的車型,其中文漢字高度不得低于20mm。生產企業名稱和商品文字商標必須采用同一材料標注。(二)車型名稱可以采用中文漢字,也可以采用字母,其文字高度不得低于15mm。(三)汽車產品外部標識標注的內容應當與車輛產品標牌、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等文件標注的內容一致。(四)乘用車、商用車車身的前部和尾部標識中,汽車生產企業名稱、商品商標、車型名稱等應能永久保持,不得采用油漆噴涂方式和不干膠粘貼方式。(“永久保持”是指在產品使用壽命時間內不允許老化和自然脫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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