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
2024-01-03 16:29:27
作者:資訊小編
一、簡述汽車的報廢標準
1、(1)家用5座位轎車以及7座位的SUV,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在正常行駛里程達到了60萬公里的,國家將引導報廢。超過15年以后每年必須檢驗2次,檢驗不通過的,強制報廢。
(2)出租車使用年限是8年
(3)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是10年
(4)重、中、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5年
(5)半掛牽引車使用年限是15年
(6)微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2年
2、法律依據: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第二條的規定,根據機動車使用和安全技術、排放檢驗狀況,國家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
二、汽車行駛原理,駕駛時注意點
汽車的驅動力來自發動機,發動機發出的轉矩經過汽車傳動系統施加給驅動車輪的轉矩,使驅動車輪旋轉的。在驅動車輪的轉矩的作用下,由于車輪與路面的附著作用,驅動車輪與路面接觸處對路面施加一個驅動力,其方向與汽車行駛方向相反。同時,路面對車輪施加一個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反作用力。這時,車輛就正常行駛了。其檔位的變化是控制車輛速度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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