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小型汽車在什么情況下需要接受審驗
2024-05-16 14:16:40
作者:資訊小編
小型汽車駕駛證的持有人在某些情況下需要接受審驗,你是否知道是哪些情況呢?
A、記分周期未滿分
B、有效期滿換發駕駛證時
C、記分周期滿12分
D、一個記分周期末
正確答案:B
接下來,我們詳細解析一下:
1. 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應向駕駛證核發地或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
2. 如果駕駛人的戶籍遷出原車輛管理所管轄區,或是居住在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管轄區以外,都需要向相應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需要提交身份證明、駕駛證,并申報身體條件情況。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相關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需要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特定情況下,如持有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等駕駛證的駕駛人,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需要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另外,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在發生責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或死亡的情況下,也需要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本文導航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