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轉移登記是什么意思
2024-05-21 15:37:01
作者:資訊小編
機動車轉移登記是指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的所有權發生轉移,現機動車所有人需要在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提交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查驗車輛,辦理轉移登記。
在辦理轉移登記時,現機動車所有人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1.身份證明:
2.機動車所有權轉讓的證明、憑證: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如果機動車屬于海關監管的,還需要提交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如果機動車超過檢驗有效期,還需要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讓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讓登記。在申請轉讓登記前,需要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申請轉讓登記時,車輛管理所會在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查驗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讓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需要注意的是,在機動車抵押登記期間申請轉讓登記的,應當由原機動車所有人、現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車輛管理所一并辦理新的抵押登記;在機動車質押備案期間申請轉讓登記的,應當由原機動車所有人、現機動車所有人和質權人共同申請,車輛管理所一并辦理新的質押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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