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輕型汽車2019年7月執行“國六標準”
【太平洋汽車網 行業頻道】2018年12月30日,海南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輕型汽車執行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通告》(簡稱“《通告》”),宣布從2019年7月1日起,在海南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輕型汽車,須符合“國六標準”要求,禁止注冊登記低于“國六標準”輕型汽車。在2019年6月30日前已購買的非“國六標準”輕型汽車,可按規定辦理注冊登記。
《通告》明確了此次實施“國六標準”的適用車型為輕型汽車,包括《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車輛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8352.6-2016)規定的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千克的M1類、M2類、N1類車輛。
早在2016年12月23日,國家環保部與國家質檢總局聯合就發布了國標GB18352.6-2016《輕型汽車污染物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2018年6月,國務院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明確2019年7月1日起,重點區域(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珠三角區域、成渝地區提前實施國六排放標準。
在全國范圍內,國六a將會在2020年7月1日實施,國六b將會在2023年7月1日實施。目前,北京、廣州、深圳、杭州等城市已經陸續出臺地方執行進度表,且比國家規定時間有所提前。
部分城市提前實施“國六”時間一覽 | ||
省份或者城市 | 時間 | 標準 |
海南省 | 2019年7月1日 | 國六(輕型汽車) |
廣東省(不含廣州深圳) | 2019年7月1日 | 國六 |
深圳 | 2019年7月1日 | 國六 |
廣州 | 2019年3月1日 | 國六 |
北京 | 2020年 | 國六 |
天津 | 2019年1月1日 | 國六 |
河北 | 2019年1月1日 | 國六 |
河南 | 2019年1月1日 | 國六 |
杭州 | 2019年7月1日 | 國六 |
山東 | 2019年7月1日 | 國六(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等7座城市提前至2019年1月1日實施) |
據悉,“國六標準”輕型汽車的一氧化碳、總烴、非甲烷總烴、氮氧化物、顆粒物排放限值加嚴了30%-50%左右,將降低污染物排放,提升空氣質量。隨著“國六標準”臨近,各大車企也在密鑼緊鼓地完善符合國六標準的產品線。
近期,發改委等七部委表示:2019年1月1日起,全國全面供應符合第六階段強制性國家標準VIA車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VI車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時在國內停止銷售低于國VIA標準車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低于國VI標準車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文:太平洋汽車網 曾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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