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截止 哈爾濱提前取消新能源地補
2019-05-22 10:38:37
作者:黃增鑒
【太平洋汽車網 行業頻道】近日,為響應地方政府退出新能源汽車補貼機制的號召,哈爾濱市政府發布《關于調整哈爾濱市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有效期的通知》,規定哈爾濱市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有效期截止時間由2020年12月31日調整為2019年6月25日。據悉,除哈爾濱外,其他地方補貼也可能陸續取消。
今年3月份,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9〕138號),對地方政府退出新能源汽車補貼機制作出規定,明確2019年3月26日至6月25日為過渡期,過渡期結束后地方不再對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給予購置補貼。所以,哈爾濱此番提前終止補貼政策的行為便是響應了國家補貼政策的調整方案。
截止6月25日之前,哈爾濱的消費者購買新能源車仍將享受優惠。新政策顯示,在哈爾濱市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組織和具有哈爾濱市戶籍的居民,在哈爾濱市購買新能源汽車并將車籍落戶哈爾濱市的,給予地方配套財政補貼。對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補貼標準,對純電動汽車按1:1、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按1:0.8的比例給予地方配套財政補貼。國家和地方配套財政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文:太平洋汽車網 黃增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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