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放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條件數量
2019-07-01 11:56:02
作者:韓蕊
【太平洋汽車網 行業頻道】6月29日,海南省公安廳發布通告,2019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間,海南省全面放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資格條件及數量。在此期間,省內單位和個人申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資格條件及數量不受《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限制,可按需申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
海南省控制小客車保有量
2018年7月31日,海南省交警總隊發布消息稱,海南省自2018年5月16日0時起在全省實行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并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科學合理控制小客車保有量。
其中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通過排號方式取得,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通過搖號或競價方式取得。增量指標搖號由調控管理機構統一組織,每月搖號一次。調控系統統一搖號,單位和個人分別搖號。
海南省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 放寬條件限制
今年6月6日,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等三部門聯合發布的《推動重點消費品更新升級暢通資源循環利用實施方案(2019-2020年)》中提出,“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這一政策導向也被認為是國內各省市陸續降低新能源汽車購車門檻的一個信號。
為了積極響應國家政策,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2019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間,海南省全面放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資格條件及數量。此次增量指標開放力度非常大,非海南戶籍、未在瓊申請取得居住證等情況均可申請,未取得公安機關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的個人,也可以按需申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文:太平洋汽車網 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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