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力帆遭兄弟企業狀告 承認車輛存在質量問題
【太平洋汽車網 行業頻道】5月6日,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力帆股份”)就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簡稱“力帆乘用車”)與盼達汽車之間的糾紛問詢給出了回復,將“自己人告自己人”的仲裁案的細節公諸于世,并承認車輛質量存在問題。
4月2日,力帆股份發布公告稱,旗下共享出行公司盼達汽車已向重慶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要求力帆乘用車賠償7.98億元,因其在2015年至2018年期間從力帆乘用車所購車輛在運營過程中出現電池嚴重衰減、設計缺陷等質量問題,給盼達汽車造成了嚴重損失。
賠償金額的7.98億元包括資產損失6.1億元,運營損失1.6億元,交強險損失2200萬元,停車場的租金損失199萬元。對于此次索賠,力帆乘用車認為索賠額度偏高,只認可盼達提出的索賠金額的計算方式,對因故障引起的故障車次、未運營天數卻并不認可。
力帆股份表示,目前該仲裁案件尚處于審理階段,尚未做出裁決。
對于力帆“自己人告自己人”的操作,外界猜測是力帆借賠償轉移資產。數據顯示,2019年力帆汽車銷量近2.5萬左右,同比下滑72.8%;今年一季度,力帆汽車累計銷售傳統乘用車326輛,同比下滑97.85%;累計銷售新能源37輛,同比下滑94.6%。
財務狀況方面,力帆去年營收74億元,同比下滑32.3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虧損46.8億元,同比下降1950.83%。一季度,力帆營業收入5.64億元,同比下降74.88%;凈利潤-1.97億元,同比下降103.06%。另有統計顯示,從2019年7月至今,力帆股份涉及的訴訟仲裁案件多達10起,涉及金額超過30億元。
對此,力帆股份表示“盼達汽車是公司控股股東控制的企業,也是公司參股公司,同時還是一個獨立的企業主體,有權利就交易中發生的質量問題依據事實、證據向公司提出索賠要求,或向仲裁機關提起仲裁。”(文:太平洋汽車網 曾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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