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湖輪胎官方召回 真誠對待所有車主
《錦湖輪胎中國區董事長 李漢燮致中國消費者的致歉信》
今年央視“3•15晚會”報道了錦湖輪胎(天津)有限公司部分批次輪胎產品存在不按照公司內部作業標準進行生產的情況,并由此引起了廣大消費者的憂慮,對此,我謹代表錦湖輪胎向廣大消費者表示最深切的歉意。
我們非常重視中國媒體和中國消費者反映的問題,并立即開展了全面自查和產品檢驗工作。通過調查,我們發現錦湖輪胎(天津)有限公司確實存在某些期間不嚴格按照公司內部作業標準進行生產的情況,立即予以了處理并采取了改善措施。此外,因生產環節疏漏和管理監督的不足,我們于3月21日通過央視承諾對相應產品進行召回并進行致歉。
我們將根據4月2日質檢總局發布的內容,針對此次召回發布詳細的信息。同時,我們將對錦湖輪胎自2008年3月以來在中國生產的乘用車用輪胎產品開展為期6個月的免費檢測活動,對符合更換范圍和條件的產品進行免費更換。
作為錦湖輪胎中國區董事長,我已經確認了南京工廠和長春工廠的產品以及本次召回范圍以外的天津工廠的產品均按照公司標準生產,不存在質量問題。
最后,我們鄭重承諾:我們將嚴格遵守公司的內部標準,以消費者滿意作為公司的最高宗旨,承擔全球企業應有的責任。
《返回膠的定義》
《免費綜合檢測服務實施方案》
針對錦湖輪胎2008年3月以后在中國所生產的轎車用輪胎產品實施免費綜合檢測服務。
服務內容:
【對象產品】
① 錦湖輪胎在中國所生產的轎車用輪胎。
② 3年以內生產的產品(2008年3月以后所生產的產品,DOT0808以后生產的產品。)
③ 剩余花紋深度1.6mm以上的產品。
【服務項目】
① 免費安全檢測服務(氣壓/外觀檢測及其他安全檢測)
② 對于制造上存在缺陷的產品實施無償更換
③ 對于部分由于顧客使用不當導致的輪胎損傷,出于對顧客安全考慮,我們也將給予照顧性補償。
【服務期間】
2011年4月15日-2011年10月15日,6個月
補償條件
【免費更換條件】
① 制造上的過失
② 撞擊起鼓
磨損率在50%以下(剩余花紋深度4mm 以上),發生撞擊起鼓的情況給予照顧性補償
注解: 撞擊起鼓是指輪胎在使用過程中胎肩局部受外力沖擊過大導致胎體簾線斷裂在內壓作用下出現徑向凸起的情況。(其現象為右邊圖畫一樣,輪胎側面起鼓)
【不予更換】
① 以盈利為目的使用或比賽使用的輪胎
② 爆胎,缺氣碾壞,存在外傷的輪胎
③ 車輪定位不良導致的輪胎異常磨損
④ 修補過的輪胎
⑤ 人為故意造成的損傷或瑕疵、變形的情況
⑥ 不是輪胎的實際使用者
⑦ 接觸外部化學物質(藥品)導致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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