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在2007年和2010年分別實施國家第三、第四階段(國Ⅲ、國Ⅳ)機動車排放標準。國家環保總局官員昨天的這一表態意味著,隨著明年國Ⅲ排放標準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排放標準未達到國Ⅲ標準的新車將無法上牌,留給廠家進行技術改造的時間已經不多。業內人士表示,由于北京已經從去年12月30日開始在國內率先實施國Ⅲ標準,環保總局此時劃定國Ⅲ、國Ⅳ標準的實施期限,對北京車市的影響非常有限。
新排放標準實施后,能從多大程度上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在優化機動車工業發展環境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就每臺發動機而言,每實施一個新階段排放標準,其單機污染物排放量就會降低30%以上,因此,2010年我國生產汽車的排放控制技術水平與國外先進水平的差距,將縮短為5年。
國家環保總局科技標準司司長趙英民算了一筆賬,一旦這兩項標準按計劃實施,從2008年到2012年,僅道路車輛就將減少氧化氮排放量180萬噸、碳氫化合物220萬噸、一氧化碳1600萬噸,將給社會帶來重大的環境效益。同時,還將進一步推動技術升級,縮短我國汽車產業與國際先進水平的差距,有利于相關產品出口。
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商務信息部郭詠告訴記者,北京已經從去年底開始實施國Ⅲ標準,按照環保總局“新車新標準,老車老標準”的要求,國Ⅲ標準只針對新出廠的車,不影響已注冊登記車輛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