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讓“仆人們用了主人的車”?
“每天都有幾輛166路公交車專門接送合肥市的公務員上下班,這些車中途不帶客,這不是對公共交通資源的浪費嗎?”10月20日,合肥市民代群聲對記者說。據悉,自合肥市公務人員搬到政務中心辦公后,一直有公交車在上下班時間段接送他們,這引來了不少老百姓的議論。 (10月22日《新安晚報》)
近幾年來,在“公交優先”的政策之下,許多城市的公交車越來越高級,公交線路也越來越寬敞,為民眾出行帶來了便捷。公交車是城市的公共資源,公共資源的重要特征與屬性之一就是公益性、公共性、共享性,一般具備供應的有限性和使用的分散性,如何合理配置至關重要。然而,合肥市用公交車專門接送公務員,是把方便“留給”公務員,把不方便推給普通民眾。
公交優先,更要公共責任優先,公共服務至上。公共資源不是政府部門的“自留地”,維護與捍衛公共資源姓“公”的尊嚴,就是在捍衛公共利益,捍衛民眾利益。而這里的“公”,不是指公務員,而是所有公民,從某種意義上講,公務員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才是公交車的主人。用公交車專門接送公務員上下班,本質上講是權力充當“方向盤”,對公共資源的“多吃多占”,也是一種“公車私用”,讓“仆人用了主人的車”。
公交車被稱為一座城市“流動的風景”、“流動的文明”,除了一般意義上的司乘人員文明舉止文明程度外,當然也涵蓋著政治文明。合肥市從2005年底開始,用公交車接送公務員上下班,征求過民眾意見了嗎?現在出現市民質疑,有關部門將如何“解疑釋惑”?如何權衡好公務員與公眾之間的利益,這將考量政府部門的政治智慧。
就眼下來看,“出行難”一直還困擾著許多城市和市民。在包括公共交通資源在內的公共資源還相對匱乏的情況下,“讓利于民”、“先方便民眾”是短期可以施行之策。從長期來看,政府真正需要發力的是,培育與豐富公共資源,讓公共資源發揮出“公共”的屬性,發揮出公益的作用,而不是在權力的作用下,讓公務員對公共資源的“多吃多占”。(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