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險賠率高 保險公司成弱勢群體叫苦
“我們公司的法律人員每周都要去法院三四次,而且基本每次都會敗訴,強制三者險再不出臺,本來可以盈利的三者險業務眼看也要走向虧損。”昨日,一家財險公司老總無奈地向記者表示,由于強制三者險的缺失,商業三者險目前正承擔著強制三者險的責任,即無論投保人是否有責任,保險公司都要賠付。在法律權益上,保險公司顯然成了弱勢群體。
本應與《道交法》配套實施的《強制第三者險條例》至今還未出臺,而《道交法》從2004年5月1日實施至今,已經有近20個月的時間。目前保險公司面臨的現狀是,其銷售的商業三者險保障責任要比強制三者險少,但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卻要按照新的《道交法》承擔強制三者險的責任,這顯然使保險公司處于不利的地位。
12月5日,北京市一中院判決的“新《道交法》第一案”,首次援用了新《道交法》作為判案依據,法院認可了先行賠付原則,使“強制三者險”有了定論。但這個案子同時也給保險公司增加了無形的壓力,幾家財險公司車險負責人都向記者表示:今后,一旦發生類似的案子,在法院判決上,保險公司必敗無疑。
呼吁強制三者險盡快出臺,已成為業內共同的心聲。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財險公司老總表示,考慮到投保人的經濟承受能力,強制三者險應該走低保障、低保費的路線。因為保障對應的是保費,保障越多,保費越高,一般老百姓承擔不起過高的保費。
一位保險公司業內人士對推動強制三者險盡早出臺提出了三點建議:首先,保險公司應該加強行業內部的合作,特別是行業協會應發揮協調保險公司行動的作用;其次,不同部門間也要加強溝通和合作,例如,交通管理部門、法院、醫療機構等加強協作;再次,即使《強制第三者險條例》一時難以出臺,北京也可以像上海一樣先出臺一個地方性條例,設定一個強制三者險賠付限額(比如4萬元),超過限額的,再用商業三者險補充。“這樣,保險公司起碼可以獲得一個公平的法律地位。”
強制三者險何時出臺還是未知數。此前,有業內人士稱,強制三者險可能在年底出臺。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郝演蘇則表示,由于涉及到新舊政策對接等問題,強制三者險不可能年內出臺。對于強制三者險,監管部門已經明確要求保險公司定位為“不以贏利為目的”的保險,因此三者險的價格究竟如何確定,只有等到條例出臺后才有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