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段限速值不科學、限速標志設置不規范、“電子警察”執法程序不完善等問題,已成為“新公路三亂”。河南省從7月23日至8月23日,開始專項整治“電子警察”,安裝不合理的“電子警察”須重新調整。
為了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近年來河南省在一些路段設置了限速標志,并在一些路口設置了“電子警察”。
固定和流動雷達測速儀器、電子眼等道路監控設施的投入使用,有效緩解了交警警力不足的問題,保證了道路安全暢通。然而,個別地方的限速標志設置不夠合理,一些縣市不經調查研究,在“電子警察”和限速標志的設置上不經科學論證,結果是標準不統一,設置不規范,讓司機無所適從。
河南省交警部門決定從7月23日起至8月23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規范道路交通限速標志、規范“電子警察”執法工作專項整治行動。按規定,用于測量各類數據的“電子警察”必須經相關部門檢測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且須安裝在明顯位置。“電子警察”收集的證據在錄入系統前,必須通過機動車登記系統進行比對,對內容不清晰、不完整的道路交通違法信息,不得采用。“電子警察”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在違法車輛年審周期內,因告知方式不當或當事人住址變動等因素,致使違法車輛所有人未能知道其交通違法行為的,不予收繳滯納金。
專項治理中,河南省對轄區道路所有交通標志標線進行一次全面徹底排查,特別是因限速值設置不合理,造成車輛超速多、群眾反映強烈的,必須重新設置限速標準。同時,對安裝不合理、不科學的“電子警察”監控設施必須重新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