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媒體朋友:
最近我公司收到很多媒體朋友對我公司和深圳市凱立德計算機系統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立德公司”)關于侵權事件的市場反饋以及來電咨詢。 在此,對所有關心我公司的媒體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謝!
2006年我公司就出版和發行了《”道道通”導航電子地圖》, 并擁有其完整的著作權。 2007年初, 無論是我公司, 還是GPS行業圈內人士, 都驚訝地發現,凱立德公司于2006年末出版的《凱立德全國導航電子地圖(335)城市》地圖, 和我公司地圖相比, 有著大量的”錯誤的巧合”。 經我公司核實, 凱立德公司大量剽竊了我公司《”道道通”導航電子地圖》的內容,嚴重侵犯了我公司的權利。在協商無效后,我公司拿起法律武器對凱立德公司提起上訴。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經過近一年的努力和多次開庭核對證據、現場答辯及庭外大量艱苦的取證工作,于2008年2月28日,依照有關法律條款之規定,對我公司起訴凱立德公司等被告一案做出判決[判決書號(2007)海民初字第8848號],判決凱立德公司侵權行為成立,責令凱立德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停止出版、發行、銷售、使用侵權產品,并在《中國測繪報》刊登聲明公開向我公司賠禮道歉,并賠償我公司所受到的經濟損失及承擔我公司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同時責令使用和銷售凱立德公司導航電子地圖的北京某公司停止侵權的行為。
在無可辯駁的事實面前,近日,凱立德公司還在繼續對外散播“未侵權”的論調,聲稱 “我國法律對圖形作品表現形式沒有規定,法律專家和測繪專家對這一問題看法不一”,企圖強詞奪理,混淆是非。事實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對地圖等圖型作品著作權有明確的規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在近一年的時間里,進行了大量的取證工作,并對測繪相關領域的專家進行了深入咨詢后,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才對相關事實做出這樣的判定——“不同企業之間制作的導航電子地圖不可能存在大量基本信息之外的雷同,如在信息篩選取舍的數量、內容、表述方面完全相同,特別是在不規范、錯誤方面雷同。凱立德公司提交證據不足以證明其合法來源,其行為顯屬抄襲”,“且很難想象凱立德公司僅抄襲了《“道道通”圖》中錯誤或不規范的內容”。
同時,凱立德公司還對外聲稱侵權的“《335圖》已停止生產,退出市場銷售”,試圖讓公眾認為凱立德公司早已經停止侵權。法律訴訟活動本身需要復雜的過程和大量的時間,從2006年底發現凱立德公司抄襲我公司地圖數據,2007年初起訴凱立德公司侵權,到2008年2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做出判決,歷時近一年的時間里,被判侵權的凱立德公司《335圖》在市場上已經被其新版本替代并不奇怪。眾所周知,導航電子地圖作為一種數據產品,版本之間有著極強的延續性和繼承性,新版本數據通常都是在舊版本數據的基礎上修改更新而來。被判侵權的凱立德公司《335圖》退出市場并不能意味著凱立德公司在《335圖》基礎上更新的后續版本導航電子地圖就不侵犯我公司知識產權。事實上,本次取證,我公司僅僅只從廣布“暗記”里隨機抽取了99處,就足以證明凱立德公司的侵權事實。我公司保留繼續對凱立德公司后續版本導航電子地圖產品的侵權行為采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有媒體朋友問到,“凱立德公司對外聲稱,其在深圳法院起訴貴公司侵犯其知識產權,有這樣一回事嗎?” 我公司起訴凱立德公司侵權案審理期間,凱立德公司在深圳法院起訴我公司侵權,其目的是為了混淆視聽,試圖讓公眾形成“導航電子地圖行業的知識產權糾纏不清沒有是非對錯”這樣一個錯誤印象,使輿論復雜化,從而影響北京法院的審理。事實上,凱立德公司這種惡意訴訟把水攪混的做法是徒勞的,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的判決中已經認定凱立德公司提交的證據不成立,而這些恰恰是凱立德公司在深圳起訴我公司的所謂“證據”。關心GPS行業的媒體朋友都還記得,2007年北京四維公司將凱立德公司告上法庭,同樣因為凱立德公司侵犯其知識產權,凱立德公司也同樣敗訴。
了解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的人士都知道,踏踏實實做導航地圖的廠家,都要投入上億的成本采集和維護導航地圖數據。凱立德公司這種有組織有計劃地剽竊他人數據產品嚴重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是實實在在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這種侵權行為,已經給我公司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如果這種惡劣的侵權行為長期不被行政制止,不被法律懲罰,不被輿論譴責,不被市場唾棄,受損害的將不僅僅是我公司的利益,整個導航電子地圖行業的發展氛圍將被毒化,劣幣驅逐良幣,最終損害的是中國導航電子地圖產業的整體利益。
維權的道路是漫長和曲折的,但我們始終堅信,法律是公正的,市場是公平的,事實勝于雄辯——“假的就是假的,偽裝必須剝去”。在此,我們也呼吁所有的媒體朋友,支持正義,堅決揚善懲惡,共同維護中國導航產業的健康長遠發展!
謝 謝 !
廣東瑞圖萬方科技有限公司敬上
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