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汽車產業高度市場化、充分國際化的時間只有十幾年,汽車產業政策與相關的法律法規尚處于動態化調整、方向式規范或醞釀性完善的時期,有些新增領域甚至處于法規空白狀態。這與市場高速增長的現實形成了較大的時間差與觀念差,在汽車剛剛完成從生產資料向生活資料的角色轉換而走入家庭的時候,汽車個性文化的需求已經浮出水面,產業鏈的中后端市場得到了大幅的拉伸與擴張。
汽車改裝(精裝)作為一種新興的市場業態,已經成為汽車產業鏈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汽車工業相對發達的國家,如美國、德國、日本以及加拿大、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汽車改裝(精裝)市場經歷了較長時間的發展,目前,無論從產品、技術、服務標準、管理法規以及市場基礎等軟硬件環境上均進入了相對完善與成熟的時期。
美國是汽車輪子上的國家,在很大程度上引導著國際汽車市場的發展趨勢,其法律對汽車改裝的管理基本是開放式的,政府允許設立專門的汽車定制工廠,完全依照顧客的要求定制汽車,這種汽車的獨有性、個性化達到極致,而其價格更可以用天文數字來形容。
這種現象,在改裝行業發達的歐洲及日本等地也被表現的淋漓盡致。歐盟專門成立了汽車改裝協會(ETO),負責組織制定汽車改裝市場的技術標準,對改裝市場的發展提供有效的管理與規范。日本的汽車改裝法規是全球最為詳細和相對嚴謹的,日本國內的(改裝)零部件生產商各自組織了不同的專業協會,來和政府共同協商各項標準的擬定和進行業內自我監管,保證產品符合道路交通法和保安基準(日本安全標準)的限制和標準。日本的改裝法規列明了八十多項可以無須申報的指定部品,車迷們只要購買這些認證了的配件進行改裝,便具有了品質和法律上的保證。如果改裝幅度超出指定部品的范圍,但只要符合保安基準的標準,車主都可以向陸上運輸局申請,檢測合格后就可以合法地上牌。
在我國,汽車行業的管理法規主要集中在汽車生產準入環節,而對于售后服務、服務貿易、汽車文化等新興市場方面的法規缺乏系統性、針對性及前瞻性。對于汽車改裝市場而言,唯一可以依據的法規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但其中的有關規定并非完全針對目前市場意義上的汽車改裝(精裝),因為制定法律時的市場因素中還沒有涉及到個性改裝的對象。換一種說法即是法規中的改裝與市場意義上的改裝并非一個概念。正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科學、正確的對汽車改裝的內涵進行定義與界定,將有助于這一業態的產業定位準確性,進而有利于推動其發展健康化、管理規范化以及市場協調化。